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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為保障國家計量單位制的統一和量值的準確可靠,保障廣大人民的身體健康,以有效的措施來控制影響檢測質量的各種因素,確保檢測質量,為客戶提供可靠數據,出具符合國家標準、準確無誤的證書,根據本所《質量手冊》相關規定,制定本作業指導書。 二、范圍: 適用于新制造、使用中和修理后的水泥膠砂振動臺的檢定。 三、責任: 1、正確使用計量標準并負責維護、保養,使其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2、執行計量技術法規,進行計量檢定工作。 3、保證計量檢定的原始數據和有關技術資料的完整、真實。 四、操作規范 1、檢定條件: a)
室內溫度為(5~35)℃,相對濕度不超過90%; b) 電源電壓的變化不超過額定電壓的±10%; c) 振動臺應保持清潔,不應有膠砂附著物,室內無腐蝕性氣體。 2、外觀檢查: 用觀察和手感進行外觀檢查,其結果應符合規程第1條中諸款的要求。 3、
在振動臺面上放置試模和下料漏斗的情況下,振動頻率的檢定可采用如下方法之一: a)
用頻率誤差不超過1%的數字頻率計或頻率分析儀來檢定由標準振動測量儀拾取的臺面振動位移信號。 b)
用0.5級的轉速表直接檢定電動機的轉速。 振動頻率要求測量三次后取其平均值,其結果應符合規程第2條的要求(頻率為46.7~50)Hz,(2800~3000)r/min。 4、振動位移幅值的檢定 a)將空試模置于臺面的規定位置,并在試模底座對準臺面中心的位置裝上振動傳感器。 b)將下料漏斗放在試模上,并把傳感器輸出端接至不確定度為3%的標準振動測量儀的輸入端。 c)用壓緊裝置卡住試模和下料漏斗,啟動振動臺并進行位移同值的檢定,其結果應符合規程第3條的要求(0.80~0.90)mm 5、單次持續振動和電機制動時間的檢定: a)在裝有空試模和下料漏斗的情況下接通振動臺電源(或綠燈亮)。 b)按下起動按鈕,此時時間繼電器動作且發出響聲(或紅燈亮、綠燈滅),表示振動臺開始工作;等時間繼電器第二次動作且發出響聲(或綠燈亮、紅燈滅),表示振動臺一次持續振動時間完成,從此開始至制動時間繼電器動作且發出第三次響聲時,即電機制動完成,用分度值不低于0.1s的秒表測出第一、二次響聲之間及第二、三次響聲的時間,其結果應符合規程第4條的要求(一次持續工作時間應為(120~125)s;持續工作時間完成后應在(3~7)s內完成對電機的制動。 6、臺面位移幅值均勻度的檢定 在裝有空試模和下料漏斗的情況下,用標準振動測量儀分別測出臺面中心噗和靠近試模的四個頂角位置的位移幅值,并按下式計算出位移幅值均勻度N :
式中:|ΔA|max——頂角位置的位移幅值相對中心點位移幅值的最大偏差(絕對值)(mm); A——臺面中心點的位移幅值(mm) 其結果應符合規程第5條的要求。 7、試模模腔基本尺寸的檢定 用分度值為0.02mm的游標卡尺測各模腔長度和高度,而寬度需沿長度方向測各 腔兩端及中間三個部位,所測結果均應符合規程第6條的要求。 8、用臺秤或案秤檢定空試模的重量,其結果應符合規程第7條的要求。 9、用臺秤或案秤檢定下料漏斗的重量,其結果應符合規程第8條的要求。 五、
檢定結果處理 規范填寫原始記錄。檢定員、核驗員及用戶簽名。 作好數據處理,各種文件及時歸檔保存。 檢定合格的振篩機發給檢定證書;經檢定不合格的振篩機發給不合格通知書。 檢定周期為一年 編制:
復核:
批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