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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務來源2010年1月全國衡器計量技術委員會非自動秤專項工作組會議決定,授權國家軌道衡計量站和濟南金鐘電子衡器股份有限公司作為起草單位制定《數字指示軌道衡型式評價大綱》。 接受任務后,組織了“大綱”項目組,其成員由李世林、何小菊、沈立人、羅建敏等人組成。2010年7月起草了征求意見稿,對增加的相關計量要求和技術要求,正在積極組織人員進行了試驗。 這次修訂的《數字指示軌道衡型式評價大綱》主要是參考了OIML國際建議“非自動衡器”2006年國際法制計量大會通過的版本。 以下對標準中主要修改內容作出說明。 2
標準名稱在原標準GB/T15561-2008中采用的是《靜態電子軌道衡》的名稱,在JJG781-2002規程中采用的是《數字指示軌道衡》的名稱,考慮到為了便于與國外同行的交流,所以將本大綱的名稱按照R76國際建議的命名規則,定為《數字指示軌道衡》。 3
適用范圍因為考慮到本大綱主要是針對“數字指示軌道衡”這類產品的,所以“大綱”的適用范圍中,明確指出只適合于標準軌距的軌道衡產品,其他非標準軌距數字指示軌道衡可參照采用。 4
大綱格式
本大綱的正文是按照JJF1016-2009《計量器具型式評價大綱編寫導則》的規定編制,附錄部分的報告格式是按照JJF1015-2002《計量器具型式評價和型式批準通用規范》的規定編制。 5
引用文件和文獻除了引用了與數字指示軌道衡相關的砝碼、檢衡車、稱重傳感器、電子稱重儀表等的標準和規程之外,我們還將這次同時制定的《非自動通用技術規范》也列入,同時將編寫本大綱有關的JJF1015-2002《計量器具型式評價和型式批準通用規范》和JJF1016-2009《計量器具型式評價大綱編寫導則》作為引用文獻。 6
術語“大綱”的術語主要引用了GB/T14250-2008《衡器術語》。 7
準確度等級考慮到數字指示軌道衡,一般沒有高準確度等級的產品,在大綱中的準確度等級采納“國際建議”規定的“中準確度級”和“普通準確度級”兩個級別。 8
產品品種⑴多分度軌道衡和多范圍軌道衡
由于多分度軌道衡和多范圍軌道衡兩類產品,目前在我國沒有生產制造,也沒有引進過國外類似的產品。我們沒有將其的計量要求和技術要求收集在本大綱中。 ⑵多承載器軌道衡
隨著企業管理水平的提高,要求同一臺軌道衡能夠稱量不同換長的車輛,多承載器軌道衡也就加入到軌道衡這個產品序列中。如何對其進行試驗也就成為本大綱的內容之一。 9
計量要求和技術要求⑴ 計量性能和技術要求基本上采納了國際建議R76-1(2006版)的內容。 ⑵ 由于計算機和ADC在電子衡器中的應用已經非常廣泛,為了防止出現作弊問題,確定PC只能作為“純數字”模塊使用,不得與計量相關的模擬單元組成一體;
⑶ 對稱重傳感器和稱重指示器提出了與衡器的兼容性指標要求;
⑷ 規定只有通過了SH或CH試驗的稱重傳感器,才能作為模塊使用;
⑸ 考慮到本大綱是JJF555-××××《非自動秤通用技術規范》的子大綱,所以將一些“示值形式”、“稱量結果示值”、“軟件控制的電子裝置的附加要求”、“標記”、“計量管理”等內容都簡化。
⑹ 由于數字指示軌道衡目前在標準軌距的鐵路上,國內只有100t的一種型號,不存在系列產品的問題,所以也就不考慮“族”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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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增加和修改問題⑴
分別增加了對承載器、線路、基礎、控制室結構和安裝的要求,及相對應的試驗方法。 ⑵ 對不同承載器-載荷傳遞裝置和不同載荷測量裝置的選擇(或切換)裝置的要求,在試驗項目中完善了試驗方法; ⑶
對于模塊的“誤差分配”內容進行了修正。將“蠕變”改為“示值隨時間變化”,將原來的系數“1”全部分配給稱重傳感器,修改為:稱重傳感器為“0.7”,連接元件為“0.7”;將“量程穩定性”的誤差分配系數“1”全部分配給稱重指示器,改為:稱重傳感器為“0.7”,稱重指示器為“0.7”。 ⑷ 由于軌道衡是一種大型衡器,是不可能進行整機的影響因子和抗干擾試驗的,為此在本大綱中專門規定:
① 軌道衡的型式評價必須進行整機性能試驗。
② 軌道衡申請型式評價試驗的,除需要進行整機的性能試驗外,對于被選用的稱重傳感器和稱重指示器等模塊進行單獨試驗。
③ 只要被選用的稱重傳感器和稱重指示器等模塊,是取得了型式評價報告和計量器具制造許可證和制造企業的產品合格證,型式評價時可以免于進行此項試驗。
⑸ 由于軌道衡是一種大型衡器,無法取下承載器,初始置零范圍和自動置零范圍的的負向置零范圍,是不能進行的,只能通過向承載器上增加砝碼方法,得到該軌道衡的正向置零范圍。而一臺軌道衡的正向與負向置零范圍不一定是對等的,只得到正向置零范圍是不一定可以判定置零范圍是否超出規定的。而不論是初始置零范圍,還是自動置零范圍都是可以通過模擬方式檢測稱重指示器得知的。所以,在大綱中規定使用模擬法檢測。
⑹ 由于R76中規定的“量程穩定性”的試驗方法,主要是針對小型衡器的,不適用于軌道衡這類大型衡器。國家軌道衡計量站在多年檢測工作中,為了控制軌道衡的長期穩定性,形成了一套成熟的管理方法,這次大綱就是按照此方法編寫的。
⑺ 考慮目前使用的軌道衡都是多只稱重傳感器組成的,R76中file:///C:/Users/god/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2.gif的規定沒有考慮到稱重傳感器數量的影響。而長期以來,我國100t軌道衡都是使用20kg的檢定分度值,無法執行file:///C:/Users/god/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2.gif的規定。這樣在對稱重傳感器兼容性要求中將該項內容刪除,只規定了稱重傳感器的最小檢定分度值(νmin)與衡器檢定分度值(e)的關系應滿足下列公式: file:///C:/Users/god/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4.gif。
⑻ 在檢定用標準砝碼的替代中,將“所提供的標準砝碼至少為最大秤量的1/2”,改為“如果重復性大于0.3e,使用的標準砝碼至少為最大秤量的1/2”。
⑼ 增加了多承載器組合的偏載試驗的檢測方法和圖示。
⑽ 增加了多承載器組合的稱量性能試驗的檢測方法和圖示。
⑾ 為了保證軌道衡上使用的模塊之間的兼容性,要求軌道衡型式評價的申請者填寫“兼容性核查表”,并由技術結構人員核查。
說明: 由于時間緊迫,對于本大綱中有許多問題沒有深入研討和試驗,必然存在不少問題,懇請“全國衡器計量技術委員會”各位委員和專家審閱、指正。
“數字指示軌道衡型式評價大綱”項目組
2010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