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調定量包裝商品的計量要求
于立梅(編譯)
(中國質量技術監督情報所)
國際貿易展望
貿易的全球化使一些國際機構,如:亞太經合組織(APEC)、亞太法制計量論壇,更加深刻地認識到自由開放的貿易對于亞太地區的未來發展是至關重要的。
1994年APEC將區域性開放原則歸納為“它是一個區域合作的過程,其結果不僅實際減低了域內經濟交流的壁壘,而且實際減低了域外各經濟體(不屬于區域企業)的經濟交流;明確地說,任何一個以區域性開放原則為指導的區域企業將會成為全球自由經濟的營造區,也會有助于更加自由開放的全球經濟的發展。
在法定計量領域,我們意識到在不同經濟體以及區域外其他經濟體中,存在著許多有關定量包裝的種種要求。這些要求的多樣性會有意或無意地產生技術性貿易壁壘。
在1994年悉尼會上,我們就一致認為APLMF的目標會與APEC各經濟體首腦關于在區域內建立自由貿易區宣言的原則相一致,并且將繼續保持與OIML的關系。尤其是APLMF的目標3,即識別并消除法制計量領域的技術性或管理性貿易壁壘。
問題
包裝標簽的內容(OIML R79);
包裝凈含量——平均量制(OIML R87);
失水允許損耗;
標準的包裝尺寸,即商品僅可以按特定尺寸包裝;
單位價格是根據商品銷售量的變化來制定的;
干重要求——用于排十多余液體后的被測物質;
欺詐性包裝要求——禁止那些大大超過商品本身的包裝。
包裝標簽的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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