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計量院發來的JJG190-1997《電動振動臺》修訂的意見征求書:
主要有以下幾點變動:
① 將電動振動試驗臺檢定的頻率下延到1 Hz(或0.5 Hz);
② 將電動振動試驗臺檢定的推力擴展到40噸(或50噸);
③ 在《電動式振動臺試驗臺檢定規程》中補充隨機振動的檢定內容,鑒于JJG 948-1999《數字式電動振動試驗系統檢定規程》有隨機振動的檢定內容,且JJG190-1997和JJG948-1999都是針對電動式振動臺的檢定規程,兩個針對電動式振動臺規程的同時存在既不方便于計量工作者也不方便于振動臺用戶和生產商,所以建議合并這兩個檢定規程,并進行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