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0-7-31 08:48 編輯
關于“分辨力”的概念,在此談一點個人的理解,供各位量友參考。JJF1001—1998《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第7.12條關于“[顯示裝置的]分辨力”解釋如下: 7.12[顯示裝置的]分辨力[resolution of a displaying divice] 顯示裝置能有效辨別的最小示值差。 注:1.對于數字式顯示裝置,這就是當變化一個末位有效數字時其示值的變化。 2.此概念亦適用于記錄式裝置。 從上面的定義我們可以看出,它首先定義是“示值差”,而不是“被測量值(輸入值)的差”。換言之也就是操作人員可察覺的最小示值變化。模擬式指示裝置與數字式顯示裝置的主要區別在于:模擬式指示裝置的示值變化是連續的,而數字式顯示裝置的示值變化是非連續的。對于模擬式指示裝置來說,人可察覺的最小示值變化取決于指示度盤刻線的寬度、相鄰兩刻線的間距、指針的寬度、指針寬度與相鄰兩刻線間距之比等。根據這些因素,一般都是根據人們的共識,分辨力取分度值d的1/2、1/5、1/10等。對于數字式顯示裝置來說,由于示值的變化是非連續的,一般在輸入量恒定,示值能穩定顯示的情況下,它不存在人員讀數的誤差,只存在零點誤差、儀表或整套裝置的非線性、滯后、儀表的最小識別門限等其他因素引入的不確定度。 數字式顯示裝置的“分度值”與“一個末位有效數字”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胺侄戎怠敝傅氖鞘局蛋l生跳變時的最小變化量(一個字);“一個末位有效數字”是指在輸入保持恒定的情況下,最后一位有效數字的最小變化量。怎么來理解這句話呢?舉例說明可能更有助于理解。一臺6位數的數顯儀表,在輸入量為零時顯示“+0.000*×”,其中前4位數顯示“0”,是穩定的指示,屬于準確數。小數點后第4位“*”處于跳變狀態(如0至1),這一位屬于欠準數字,仍可認為是有效數字,也就是前面所說的“末位有效數字”。最后一位“×”處于不穩定狀態(假設變化范圍是從0~8的偶數),屬于無效數字。假設在輸入量為零時,該儀表的示值總是在+0.00002~+0.00018之間變化。那么按照定義,該儀表的分度值d=0.00002(一個字),分辨力s=0.00018-0.00002=0.00016,中間值e=+0.00010應該屬于“零點誤差”(系統誤差)。如果去掉末位的無效數字“×”,則該儀表的有效分度值de=0.0001,有效分辨力se=0.0001。 另外,還有一些儀表會根據不同的測量范圍自動分段變化分度值和分辨力,還有的情況是分度值可由操作人員自行設定的(即顯示位數可由操作人員在一定范圍內自由設定)。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