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位移傳感器校準規范》 編制說明 一 背景
根據國家幾何量工程參量計量技術委員會(2009)18號文件,廣東省計量科學院牽頭負責新制定振弦位移傳感器校準規范。后來黑龍江省計量檢定測試院和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北京長城計量測試技術研究所又申報了有關制定位移傳感器的校準規范的項目建議書,工程參量計量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根據大家的意見做了多方協調工作,決定來將原來的校準規范進行擴充,增加覆蓋面,找出位移傳感器的共性點,將原來只針對振弦位移傳感器項目擴展到線位移傳感器,起草小組進行溝通后,著手準備材料,根據多年檢測傳感器的經驗與檢測的實際數據,正式編寫線位移傳感器校準規范,與2010年3月份起草了征求意見稿。
二 線位移傳感器 位移傳感器是能感受被測位移量并轉換成可用輸出信號的測量儀器,它在機械制造業和其它工業的自動檢測技術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也廣泛應用于各行業的安全監測以及建筑行業檢測等。根據《GB/T 7665-2005
傳感器通用術語》,位移傳感器可細分為線位移傳感器和角位移傳感器,考慮到使用標準設備的差異,故本校準規范只針對線位移傳感器來編寫。 根據GB/T7666-2005《傳感器命名法及代碼》,本規范按對如下最常見的線位移傳感器進行校準,包括:電感位移傳感器(含電感調頻型)、差動變壓器式位移傳感器(直流差動變壓器型、交流差動變壓器型)、振弦位移(應變)傳感器、磁致伸縮位移傳感器、電阻式位移傳感器(含滑線電阻型、電位器型、導電塑料型)、拉線(繩)位移傳感器的校準。 考慮到光纖用到動態測量,故本規范沒有包含。另外目前有光柵線位移裝置的規程,鑒于容柵裝置其重點并不在于用做傳感器,也可考慮制定類似光柵的規程,本規范也沒有包括。 考慮到線位移傳感器的使用范圍廣泛、種類多,有些傳感器又組成了系統,為了科學合理編寫校準方法,本規范考慮根據傳感器的輸出方式,將線位移傳感器分為兩大類,第Ⅰ類線位移傳感器的輸出為電信號,如不同頻率的脈沖信號輸出、電壓或電流等模擬量輸出;第Ⅱ類線位移傳感器已集成了信號轉化功能,能直接以數字方式或其他方式輸出為線位移值。 對于第Ⅰ類線傳感器,規定如下5個計量特性:靈敏度、基本誤差、線性度、回程誤差、重復性;對于第Ⅱ類線傳感器,或傳感器已與數據采集器構成了測量系統直接顯示并利用線位移值(簡稱為位移傳感器測量系統),則規定如下3個計量特性:基本誤差、回程誤差、重復性。本規范所提出計量特性全部來自國家相關標準及廠家的技術資料。 三 制定本規范必要性和相關標準和規程 對于動態振動位移傳感器已有國家計量檢定規程JJG 644-2003《振動位移傳感器》。對于靜態或低頻位移傳感器主要是依據國家標準GB/T18459-2001《傳感器主要靜態性能指標的計算方法》、GB/T 13606-2007 《土工試驗儀器巖土工程儀器振弦式傳感器技術條件》、JB/T 9256-1999《電感位移傳感器》、JB/T 9257-1999
《交流差動變壓器式位移傳感器》、JB/T 9258-1999
《直流差動變壓器式位移傳感器》、JJG(交通)039-2004《水運工程 電位器式多點位移計》、JJG(交通)040-2004《水運工程 滑線電阻式位移計》進行校準。目前,
在各領域都會使用靜態或低頻位移傳感器對位移量進行測量,線位移傳感器的用途很廣,數量龐大且測量的場合要求高,故國家統一的校準規范是必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