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JJG34-2008中后續檢定的探討 劉永謙 在JJG34-2008《指示表》檢定規程中,關于指示表后續檢定作了某些新的規定,如把指針與刻度盤的相對位置、測力不列入必檢項目,并調整了后續檢定的檢定間隔,但這些調整是否合理值得探討。
1.指針與刻度盤的相對位置過大會造成視差,直接影響讀數(根據經驗最大可達到1/3個分度值)。這是一個重要的檢定項目。長期使用中的指示表如果長指針與中心齒輪松動,指針與刻度盤的相對位置就會發生變化,將無法滿足JJG34-2008的規定。
2.指示表的測力及測力變化在JJG34-2008中作了明確的規定。日常檢定中如果檢定人員在檢定指示表過程中,懷疑其測力有可能不滿足要求,是否要對指示表的測力進行檢定呢?在JJG34-2008中沒有相關說明。
3.JJF1102-2008《內徑表校準規范》對內徑表配套的專用指示表有嚴格的技術要求,其指示表的檢定是按首次檢定還是按后續檢定執行呢?在JJG34-2008中也沒有作有關的說明。如果按后續檢定(檢定間隔為0.2mm),也就是說沒有了相鄰誤差(0.1mm的誤差),而內徑表的相鄰誤差是一個很重要的技術指標。
4.筆者在計量標準考核中發現,個別檢定人員為了節省時間,一律按后續檢定模式檢定所有送檢的指示表(包括新購、修理后),而且還沒有有效的監督方法,只能說JJG34-2008的新規定給他們提供了“便利”。
作者單位【福建省寧德市計量測試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