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一步,快速開始
舉報
查看全部評分
原帖由 九江風云 于 2007-10-11 21:17 發表 藥廠不屬于所指的“醫療衛生”,凡是屬于強制檢定和依法管理的計量器具都應該進行檢定。企業如果對所用的計量器具自行檢定,依照現行的法律法規,必須建立標準后才能進行。建標的程序和方法都有明確的規定,可參照有關法規。 ...
本版積分規則 發表回復 回帖后跳轉到最后一頁
小黑屋|Archiver|計量論壇 ( 閩ICP備06005787號-1—304所 ) 電話:0592-5613810 QQ:473647 微信:gfjlbbs閩公網安備 35020602000072號
GMT+8, 2025-12-5 21:14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