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檢驗檢疫局試行出口食品質量安全員制度近一年來,效果初顯。今年以來,福州口岸出口食品、化妝品安全衛生質量顯著提高,檢出的不合格批次、貨值同比下降40.8%、41.2%。
今年年初,福州檢驗檢疫局制定了《在出口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中創設質量安全員制度的實施方案(試行)》,本著“自愿申請,先行先試,分步推行”的原則,考核確認了轄區9家質量安全衛生管理體系完善和自檢自控能力較強的企業先行先試質量安全員制度。在實施過程中,福州局著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制定了質量安全員制度操作規范,明確生產企業應建立對質量安全員的管理制度、建立對產品衛生質量自檢自控的管理制度;二是獎罰并舉,對于優秀質量安全員給予通報表彰,對于不能履行職能的、或對重大質量安全問題隱瞞或謊報的,將取消其資質,暫停其所在企業的特別檢驗放行待遇;三是對于設置質量安全員崗位的出口企業,在近兩年未在出口抽檢或被進口國(地區)檢出質量安全問題的,可定為優良企業。福州局對于優良企業實行特別檢驗放行制度,即生產企業的廠檢單經該企業質量安全員簽字確認后,出口產品在CIQ抽取樣品送檢的同時予以通關放行,同時相應減少出口抽查比例及檢測項目,降低出口成本,加快出口通檢速度,以此促進轄區出口食品企業不斷改進生產管理水平,提高出口食品衛生質量,推動轄區出口食品企業上規模、上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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