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能計量裝置裝拆換管理:
6.9.1 電能計量裝置裝拆換工作票是反映和記載電能計量裝置裝、拆、換工作管理流程的重要憑證,是建立客戶用電檔案、變動客戶電費賬卡及中止供用電關系等有關客戶記錄的重要依據,也是建立和變動關口計量檔案的重要依據。
6.9.2 電能計量裝置裝拆換工作票采用四川省電力公司制定的統一格式。客戶計量裝置裝拆換由營銷業務人員負責填寫和傳遞工作票,關口計量裝置裝拆換由計量專責填寫和傳遞工作票。工作票的填寫項目必須準確完整,字跡清晰,并要求與現場實際情況、電費賬卡記錄和檔案資料相符。
6.9.3 電能計量裝置裝拆換工作票要按流程和時間傳遞、辦理、審核、歸檔,不得脫節。上一道手續要為下一道手續奠定基礎,下道手續要對上一道手續的內容進行審核,形成電能計量全面質量管理和監督,以增強電能計量裝置裝拆換工作票內容的準確性、嚴密性。若有項目填寫不全和存在差錯者,下一道手續執行人有權予以退回。
6.9.4 填寫電能計量裝置裝拆換工作票的依據為:
6.9.4.1 客戶供電工程已峻工且驗收合格,具備送電條件且供用電合同已簽訂(更改);
6.9.4.2 各項應收費用已全部收齊;
6.9.4.3 客戶變更用電事宜的申請、有關必備資料和供電企業內部情況核實依據;
6.9.4.4 電能計量裝置運行異常或現場檢驗結果要求進行電能計量裝置裝拆換工作。
6.9.5 安裝在變電站的電能計量裝置要進行裝拆換工作,必須由電能計量專責審核工作內容和依據,填寫裝拆換工作票后,才由計量、生產工作人員實施。
6.9.6 電能計量裝置裝拆換工作程序:
6.9.6.1 由營銷業務人員或計量專責開具《電能計量裝置裝(換)工作票》,并發送至裝表部門;
6.9.6.2 裝表部門在接到電能計量裝置裝拆換工作票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處理完畢;
6.9.6.3 裝表部門在完成電能計量裝置裝拆換后,應在當日將電能計量器具退還庫房。
6.9.7 電能計量裝置裝拆換時限考核要求:供電企業裝表部門得到電能計量裝置裝拆換工作票后,應立即組織處理,工作時限為:自接到工作票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完成。
6.9.8 報告和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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