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貿易展望
貿易的全球化使一些國際機構,如:亞太經合組織(APEC)、亞太法制計量論壇,更加深刻地認識到自由開放的貿易對于亞太地區的未來發展是至關重要的。
1994年APEC將區域性開放原則歸納為“它是一個區域合作的過程,其結果不僅實際減低了域內經濟交流的壁壘,而且實際減低了域外各經濟體(不屬于區域企業)的經濟交流;明確地說,任何一個以區域性開放原則為指導的區域企業將會成為全球自由經濟的營造區,也會有助于更加自由開放的全球經濟的發展。
在法定計量領域,我們意識到在不同經濟體以及區域外其他經濟體中,存在著許多有關定量包裝的種種要求。這些要求的多樣性會有意或無意地產生技術性貿易壁壘。
在1994年悉尼會上,我們就一致認為APLMF的目標會與APEC各經濟體首腦關于在區域內建立自由貿易區宣言的原則相一致,并且將繼續保持與OIML的關系。尤其是APLMF的目標3,即識別并消除法制計量領域的技術性或管理性貿易壁壘。
問題
包裝標簽的內容(OIML R79);
包裝凈含量——平均量制(OIML R87);
失水允許損耗;
標準的包裝尺寸,即商品僅可以按特定尺寸包裝;
單位價格是根據商品銷售量的變化來制定的;
干重要求——用于排十多余液體后的被測物質;
欺詐性包裝要求——禁止那些大大超過商品本身的包裝。
包裝標簽的內容
當消費者購買經包裝后的商品時,他們需要掌握某些信息以便于做明智的決定。OIMI R79包括包裝標簽內容方面的建議,這些建議有:1) 商品本身的名稱(以便于消費者清楚地知道他們在購買什么);
2)制造商、包裝商或經銷商的單位名稱和地址(以便于消費者知道對不滿意商品去哪里投訴);
3)凈含量(以便個消費者對商品價值以及合理性作一個估價)。
APLMF于 1995年關于協調貿易測量,定量包裝商品要求的調查表明,在所有的APLMF經濟體還沒有統一采用R79。
包裝凈含量
OIML R87包括具有恒定標稱含量的包裝商品的標記標準。基本上,規定了允許短量并且確定了在任何批次中可接受的允許短量以及論述了判斷包裝合格與否的統計檢驗總規則。APLMF的調查表明,其經濟體沒有完全履行R87的規定。在技術性貿易壁壘方面,商品符合所有成員經濟體以及外部經濟體所能接受的標準是極為重要的。
失水允許損耗
在某種程度上,這一問題與包裝凈含量問題有關。立法進一步提出或認識到在生產或包裝后某些商品的失水情況需要調查。例如,如果包裝商可確定失水量的話,那么為什么消費者還得不到準確的包裝凈含量呢?難道生產商包裝商將未來銷售時的較低且更實際的包裝凈含量標記出來不適當嗎?
調查表明澳大利亞和日本在一系列產品上允許可容許的短量。另一方面,加拿大、新西蘭、臺灣一要求正確標記銷售時的包裝凈含量。美國確實允許在完好包裝和經銷過程中由于水分的缺失或增加而造成的包裝凈含量的合理變化,但是NIST手冊1306.14節禁止使用“在包裝時”這樣的限定說明。
進一步來看,在英國盡管一些化妝品(通常由高度蒸發物質制成的)凈含量的標記僅要求在包裝日是正確的,但是對于那些易變干的商品凈含量的標記在包裝或進口以后7天之內都要求是正確的。
標準包裝尺寸
在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規定強制性標準包裝尺寸的經濟體已經減少了。而規定了標準包裝尺寸的初衷是為保護消費者,防止欺詐性銷售;減少尺碼的種類以利于零售商進行銷售;穩定包裝物的大小以利于生產商進行生產。
近來更多的想法是廢除規定的標準尺寸包裝,從而使消費者具有更大的選擇余地,對生產商消除不必要的規定。
一個市場的標準尺寸包裝的要求可能會被規定在該市場打算進行生產的廠家看作是貿易壁壘。
單位價格
單價經常被看作是強制性標準尺寸包裝的替代。購買者應掌握商品的單價以便于他們能在競爭商品中判斷貨幣交換的最高價值。對于各成員經濟體來說,這也許是內部問題,也許與協凋要求或者消除技術性貿易壁壘沒有直接聯系。
干重
某些商品用單獨的物質(比如:水、油、糖或冰)來包裝。問題是消費者不能準確地知道包裝中有用成分的含量。他們希望購買到的是冷凍海扇貝或蝦,而不是冰;是充滿桃子的罐頭,而不是只有幾塊桃子漂浮的糖水罐頭。
問題是目前的立法是否能夠恰當地闡述這一問題,是否具有確定產品干重的方法,并且這一方法在各成員經濟體間以一致且標準的方式來實施。否則,就用國際標準來標記整個內容物的凈含量,標記主要內容物的干重,決定測定干重的方法。
欺詐性包裝
包裝大大地超過其商品的本身可歸類為欺詐。這樣的包裝通常會使消費者對所購買的商品的量產生錯誤的概念。同樣會對那些進行合理包裝生產的制造商造成不公平的競爭。
結論
作為法制計量學家,在定量包裝商品領域,我們有機會通過APEC各經濟體的首腦做全面的闡述。 我們能夠提供允許生產商、出口商在地區和全球范圍擴展商業活動的貿易環境,同時在區域內為所有消費者提供顯著且必要的保護措施。我們是否決定這樣去做,是否采取新的要求或手段,協調已認可的國際標準,或者廢止過時的要求,這是我們所面臨的挑戰,對于我們邁進21世紀是有裨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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