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歐洲一些國家對定量包裝商品管理制定了嚴格的標準,并注重推廣使用統一的計量技術規范,強調由企業進行包裝自律控制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制定適用一般定量包裝商品的計量技術法規
根據本國的實際情況,一些國家對10kg/L 以下(國際建議是25kg/L)定量包裝商品規定了計量要求,包括凈含量恒定和變化的包裝商品(對于凈含量變化的包裝商品要求標出單位量的價格)、未包裝的面包、糕點,以及用數量標注凈含量的包裝商品。
為防止包裝商品的標識給消費者造成錯覺,對一些包裝商品分別規定了一系列凈含量的標稱值(如黃油:125g、250g 等),制造商必須按照所規定的標稱值進行添裝和標注,以便于消費者對包裝商品的數量及價格進行比較。不準有類似123ml、241ml 這樣的標注,也不準標注定量包裝商品的范圍,如在包裝商品的一邊標注100g,在另一邊卻標注100-105 或100±5g 等等。
對過度包裝和欺騙包裝也有明確的規定,要求包裝的設計不能給人造成虛假的印象。在德國,包裝體積有30%以上未被添裝產品的即被視為欺騙包裝,要受到嚴厲處罰。
二、積極推廣使用e 標,提高企業信譽
為了進一步推動歐盟內部商品自由流通和貿易發展,歐盟還對定量包裝商品推廣使用e 標。在歐盟,以質量和體積標注凈含量的包裝商品,如果符合規定的平均值原理的計量要求,可以自愿申請在其產品上使用e 標,并接受政府計量部門的監督控制。當產品銷售到其他國家時,一般不再對其進行重復檢查。
如果企業認為沒必要使用e 標,則其產品凈含量必須滿足最小值原理的計量要求,即單件包裝商品的實際凈含量必須大于其標稱值,也就是其不能有負偏差。這對企業來說,實際的添裝量就需要大大地增加,因此e 標在歐盟各國的定量包裝企業被廣泛地采用。
如果包裝商品使用e 標而沒有符合平均值原理的計量要求,或不使用e 標而沒有符合最小值原理,均被視為違法,并會受到處罰。
三、強調對企業進行自律管理
目前,歐洲各國對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管理的主要模式有以下4 種:
(1)市場監督檢查;
(2)企業申請+政府在包裝現場的監控+市場監督檢查;
(3)企業申請+政府在包裝現場的監控+市場監督檢查+對企業能力的檢查;
(4)企業申請+政府在包裝現場的監控+市場監督檢查+對企業能力的檢查+對企業進行確認。
市場監督檢查:在市場上選擇定量包裝商品進行抽樣,檢驗其是否符合計量標準要求。政府在包裝現場的控制:政府按照法定程序,對包裝現場(生產線)1 小時生產的包裝商品或萬件包裝商品進行抽樣檢驗。
企業能力的檢查:對企業添裝設備、技術、認可的計量方法、控制設備、儀器的溯源校準情況,以及企業自身的管理體系、測量不確定度、有關記錄的保留等等進行檢查。
對企業進行確認:要求企業最低要執行ISO9003,(將來要求執行ISO9001)。要具備對添裝和控制系統描述的文件;具有政府審批的文件;同意在包裝上使用e 標;對管理體系要有年度的監督;當質量體系改變時,要進行重新審定和評價。
據悉,英國采用的是第二種管理方式,德國、法國等國家采用的是第三種管理方式,北歐和西歐的一些國家,如瑞典、荷蘭等國家采用的是第四種模式。
與美國的管理不同,在歐洲由于e 標的使用,政府一般很少在市場上對定量包裝商品進行檢查,但是絕對沒有限制政府在市場上對定量包裝商品的監督。政府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或有消費者投訴時,可在市場上進行檢查,如發現問題時,要到企業進行進一步的檢查;如果企業不在本地政府部門的管轄區域,要將其在市場上檢查情況通知企業所在地政府部門,由當地政府部門對企業進行檢查。
在德國等一些國家,每年至少要對企業進行一次隨機抽查。企業要對政府部門的檢查、考核付一定的費用,如產品包裝、凈含量不合格,還要受到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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