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山東臨沂市政府印發關于市長質量獎管理辦法的通知,正式決定設立市長質量獎。臨沂市成為山東省第一個設立市長質量獎的地級市。 市長質量獎是臨沂市政府設立的最高質量獎項,由臨沂市質量興市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評審,由市政府和市長審定批準、表彰和獎勵,授予為臨沂市質量振興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
市長質量獎主要針對本市的各類企業和在質量領域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包括企業員工和從事質量管理、質量教育與培訓、質量科研和質量宣傳等人員,分設“質量管理獎”和“質量貢獻獎”。“質量管理獎”授予在臨沂市內登記注冊、質量管理績效顯著、產品質量(含工程質量、服務質量)水平以及自主創新能力和管理水平在省內同行業處于領先地位、對臨沂市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各類企業;“質量貢獻獎”授予在質量領域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涉及到質量科研、質量改進和攻關成果的評審,可以多人共同獲獎,但最多不超過3人)。“質量管理獎”每年度不超過10個,“質量貢獻獎”每年度不超過5個,達不到獎勵條件的獎項可以空缺。該獎每年度評選一次,在組織或個人自愿申請的基礎上,經相關縣、區和部門推薦,嚴格按照程序和標準評審。市政府對獲得市長質量獎稱號的組織和個人分別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臨沂市市長質量獎的設立,對大力推進該市質量興市戰略的實施,加快提高全市產品質量、工程質量和服務質量總體水平將起到重要的促進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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