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漢市政府日前決定:從現在起到2011年9月,將對超期在用的液化石油氣鋼瓶進行全部報廢更新。 據調查,目前武漢市在用的民用液化石油氣鋼瓶達140多萬只。按照鋼瓶制造年限超15年必須強制報廢的國家規定,該市約有近70萬只鋼瓶已超過年限要求。其中,還有部分鋼瓶是上世紀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制造投用的,其安全狀況極差。同時,鋼瓶超期使用的主要原因在于充裝單位投入少,檢驗把關不嚴。
超期使用的液化石油氣鋼瓶,數量多,分布廣,流動性強,監管難度大,已成為潛在的重大安全隱患。對此,武漢市副市長邵為民提出,開展超期液化石油氣鋼瓶的報廢更新工作,既關系到群眾安全,又關系到生活保障,是當前搞好安全生產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
根據《武漢市超使用年限的液化石油氣鋼瓶報廢更新工作實施方案》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對報廢液化石油氣鋼瓶開展清查摸底的通知》,武漢市政府動員所轄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確定認識統一、工作到位、責任落實的原則,齊抓共管,開展一場大規模的集中消除重大安全隱患的攻堅戰。
這次報廢更新的鋼瓶是1996年10月1日前制造的產品。執法部門將對液化石油氣鋼瓶的制造鋼印標志一個不漏的進行檢查。居民在換氣時,相關單位必須嚴格檢驗鋼瓶年限。凡是制造年限過15年的或標志不清的鋼瓶必須報廢。對于檢驗合格有效期內的鋼瓶,充裝單位可繼續充裝至2011年9月底。
同時,鋼瓶必須標注充裝單位的標志,并打充裝單位的標志鋼印,在鋼瓶上粘貼充裝單位的警示標簽及充裝標簽。居民個人持有的鋼瓶,于今年8月底前向所在社區或街村進行申報登記,并將鋼瓶產權轉移至各鋼瓶充裝企業。屬于報廢的鋼瓶,可交給鋼瓶檢驗或充裝單位銷毀,以獲得政府適當補償。
眼下,武漢市質量技監局正在加緊制定液化石油氣鋼瓶的報廢更新計劃,為該市的鋼瓶安全監管提供有效依據和時間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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