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慈溪某企業一埃及客戶以裝運前檢驗證書與其辦理的另一份證書貨物金額不一致,可能會導致其在貨物到港后無法清關為由,無理提出退運要求,最終迫使該企業讓利2500美元才罷休。 據了解,6月中旬期間,該企業負責人曾向慈溪檢驗檢疫局反映,該公司一批于6月11日實施監裝后發往埃及的電熨斗產品可能要申請退運。該局工作人員聽完后不禁大吃一驚,該批次貨物剛剛于近期完成現場檢驗和價格核實,并由第三方檢驗機構實施監督裝載,簽發了裝運前檢驗證書,為何貨物剛剛發出就出現這種情況?面對疑問,該企業負責人道出了其中的緣由:根據埃及相關規定,輸往該國的產品需辦理大使館認證,出于某些目的,該企業的客戶在辦理大使館認證時申報的貨值金額遠低于裝運前檢驗證書中的貨物估價金額;當檢驗檢疫部門按照《中埃質檢諒解備忘錄》對該批次貨物實施裝運前檢驗并出具相關證書后,該客戶擔心由于兩份證書中貨物金額存在不一致,導致無法清關,于是告知生產企業必須更改裝運前檢驗證書中的貨物估價金額,否則將拒絕接收該批次貨物。
檢驗檢疫人員在了解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后,一方面向該企業負責人解釋了《中埃質檢諒解備忘錄》的內容及要求,說明對輸往埃及工業產品的價格進行核實是出具裝運前檢驗證書的必要步驟之一,同時,告知其如實申報出口批次貨物的實際貨值金額是申請單位的應有責任。另一方面,檢驗檢疫人員在了解到該企業曾在發貨前向其客戶就兩份證書金額不一致可能會導致貨物到港后無法清關進行過溝通,而客戶在發貨前僅支付了20%的貨款仍堅持要求發貨等情況,向該負責人指出其利用貨已發出余款未付這一條件要挾生產報檢企業進行降價的可能,建議其與客戶進行溝通,并如實辦理大使館認證,使之與裝運前檢驗證書一致,以便貨物到港后及時清關。
據后續了解,檢驗檢疫人員的預測完全準確。該企業經過與客戶進行多次溝通后,客戶提出了減付余款的要求,最終迫使該企業讓利2500美元,在余款結付期間扣除。不久前,該批次貨物已在埃及順利通關。
目前,從檢驗檢疫部門掌握的情況來看,由于歷史等各方面原因,輸埃產品高價低報的現象由來已久,且該國客戶對7月1日開始后到港工業品須憑裝運前檢驗證書通關這一政策缺乏了解。慈溪檢驗檢疫局自5月1日正式受理輸埃工業品裝運前檢驗申請以來,已數次發現上述情況,并進行了糾正。在此,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關出口埃及企業應主動和客戶進行溝通,告知其在辦理其它相關證明時須如實申報,以免和裝運前檢驗證書不符,必要時在合同中注明保護自身利益的相關條款或者款到發貨,以免造成自身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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