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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計量合格確認工作程序
一、為了統一管理河南省計量合格確認工作,提高工作績效,制定本程序。
二、申請
1、計量合格確認由企業、事業單位自愿申請。
申請計量合格確認的單位,經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向當地省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以下簡稱市局)提交申請;無主管部門的,可直接提交申請。
2、申請單位的計量檢測體系在提交申請前應運行兩個月以上。
3、申請計量合格確認應提供以下材料:
①《計量合格確認申請表》一式2份;
② 本單位的計量檢測體系手冊和程序文件目錄;
③ 計量檢測體系文件與計量合格確認規范對照表;
④ 計量檢測體系內審員證件復印件;
⑤ 計量檢測體系內審報告/管理評審結論(最近一次)。
三、申請受理
受理申請的市局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應對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并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決定。
四、評審委托
1. 申請A級計量合格確認的,市局在受理申請后,向省局上報已受理申請單位的計量檢測體系資料及初擬的工作計劃,由省局下達評審計劃,委托認可的計量中介組織組成評審組執行現場評審。
2.申請B級計量合格確認的,市局在受理申請后,由市局下達評審計劃,委托認可的計量中介組織組成評審組,執行現場評審。
3.計量合格確認的現場評審采取評審組長負責制。評審組成員的資質應符合《河南省計量檢測體系審核員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評審組在接到委托的評審任務后,應當在30天內完成現場評審任務。
五、現場評審
1、現場評審依據為JJF(豫)1001-2006《河南省計量合格確認規范》。
2、評審的實施
① 評審組長根據申請單位的生產、經營、服務特點、規模擬訂現場評審計劃。
② 評審組成員按分配的任務和職責進行現場評審。
③ 評審組長負責提交計量合格確認評審報告。
3、評審程序
現場評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預備會議——首次會議——現場考察——分組審核——評審組合議——溝通意見——末次會議。
4、評審結果處理
① 評審組根據現場評審情況提出評審意見,對評審中發現的不符合項,受審核方應制定糾正措施,按商定的時間完成整改。
② 不符合內容及其整改糾正措施均在評審報告中體現,整改措施由評審組確認。評審組應對不符合項整改糾正的效果組織驗收,并填寫《不符合項匯總及整改驗收確認報告》,隨評審材料一同上報。
③ 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按評審不合格處理。
六、評審材料
評審組在完成現場評審或整改驗收后15個工作日內向下達評審任務的相應質量技術監督局上報如下評審材料:
① 計量合格確認評審報告(一式三份)
② 計量檢測體系手冊(一份)
③ 程序文件目錄(一份)
④ 計量合格確認現場評審計劃(一份)
⑤《不符合項匯總及整改驗收確認報告》(適用時)(一式三份)
七、審批發證
1、負責審批、發證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在接到計量合格確認評審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計量合格確認審批、發證工作。
2、計量合格確認評審合格,達到A級水平的,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審批,頒發A級《計量合格確認證書》。
3、計量合格確認評審合格,達到B級水平的,由省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審批,頒發B級《計量合格確認證書》,并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備案。
4、對評審不合格的,以《河南省計量合格確認評審不合格通知書》的形式通知受審核方。
八、評定標準
1. 計量合格確認達到A級的評審情況應符合:計量檢測體系文件符合《河南省計量合格確認規范》要求,實施中不符合項不超過一項,缺陷項不超過六項;
2. 計量合格確認達到B級的評審情況應符合:計量檢測體系文件評審符合《河南省計量合格確認規范》要求,實施中不符合項不超過兩項,缺陷項不超過八項。
九、備案要求
各市局應于每年12月10日前,將已取得B級《計量合格確認證書》的企業、事業單位目錄用word電子文檔上報省局備案。
十、費用
計量合格確認采取協商方式收取評審服務費用。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審批頒發A級《計量合格確認證書》的,市局應繳納證書費和公告費。
十一、本工作程序自2007年1月1日起實施。
[ 本帖最后由 cansey 于 2008-12-10 15:43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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