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檢驗檢疫局召開財務工作會議,認真貫徹落實全國質檢系統計財工作會議精神,結合自身實際提出了貫徹實施意見,并在全系統迅速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通過動員部署、自查自糾、重點檢查、整改落實四個階段開展專項治理,務求專項治理取得實效。 該局根據國家質檢總局通知要求,成立了專項治理領導機構,由單位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分管局長和紀檢組長任副組長,制定了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在全局范圍進行動員安排部署,明確了專項治理的范圍、內容、方法、過程。專項治理的重點包括執收、執罰權相對集中的單位;與人民群眾利益關系密切相關、與機關事業單位有隸屬關系的單位;有房屋出租收入的單位;以往存在“小金庫”的單位;接到舉報的單位;自查自糾措施不得力、工作走過場的單位。
為了使專項治理取得實效,該局嚴肅責任追究,嚴格按照“依法處理,寬嚴相濟”的原則進行區別對待,對自查發現的“小金庫”,從輕從寬處理;對被查發現的“小金庫”,除依法依規進行財務、稅務等處理外,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并依紀依法追究責任。同時,該局還建立了專項治理舉報制度,設立舉報電話、舉報信箱、舉報電子郵箱,指定專人負責受理舉報,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著落,認真執行信訪工作保密制度,切實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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