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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錦順 發表于 2021-8-11 09:24 按你所說應該是(2)*(3)式才有f=1/T。N次對應的時間不應該是T=T1+T2+...+TN? |
本帖最后由 史錦順 于 2021-8-11 16:18 編輯 period@163.com 發表于 2021-8-9 16:19 【質疑】 頻率的計算公式不是這個嗎?f=1/T 【史答】 先生所舉公式, f=1/T (1) 確實是基本的常見到的公式之一。公式(1)表明頻率這個物理量與周期這個物理量的關系。但要注意:此式是對同一個周期運動而言的。這里的字母“T”,表示被測信號自身的周期,與被測信號的頻率有固定的對應關系。 定義1 頻率f是單位時間內的周期運動次數。 定義2 周期T是一個周期運動所用的時間(從上一個初相到下一個初相所用的時間)。 設觀察時間是t。由定義1,有:頻率f為周期運動次數N/觀察所用時間t, 即 f=N/t (2) 由定義2,周期運動N次共用時間為t,則每個周期運動所用的時間就是 T = t/N (3) 將(3)(2)兩式相乘,即有 fT=1 (4) 亦即 f=1/T (5) 這里導出的公式(5),就是先生所列的公式(1)。 公式(1)是對同一周期運動而言的。對同一周期運動是普適規律。這個規律指明:對同一周期運動,頻率與周期之間有必然的規律,二者互為倒數,知道一個也就必然知道另一個。這是由已知量求等價的另一已知量,對測量來說,沒用。 頻率測量要按定義1進行。 頻率計必須有機內標準(簡稱內標,通常是高穩晶振),由它提供標準時間間隔(簡稱時段,或標準時間)。這個標準時間,就是計數器的閘門時間,又稱采樣時間。閘門時間,一般書籍記為希臘字母τ,《史法測量計量學》記為T.當初的考慮是τ習慣上視為常量,而高精度頻率計的誤差分析,主要是標準時間的偏差,因此該用個易于取微分的符號。該不該改回去,想一想,比較一下利弊再說。 請先生注意,主文所用的符號T,是數字頻率計的標準時間(閘門時間),不是被測頻率的“周期”。 - |
史錦順 發表于 2021-7-6 10:08 頻率的計算公式不是這個嗎?f=1/T |
本帖最后由 csln 于 2021-7-6 16:25 編輯 測量儀器的誤差分布,是移動“偏倚正態分布”可能更符合實際 一臺合格的測量儀器,“偏倚正態分布”可能會在 R儀指標 整個范圍內或小范圍內移動 也存在移動極小可忽略的“偏倚正態分布”,這些是校準后可以修正使用的,如5071A,修正在-13方量級使用沒有問題 由于存在移動,系統誤差均勻分布同“偏倚正態分布”并不矛盾 |
本帖最后由 史錦順 于 2021-7-6 15:57 編輯 - 2.3 數字頻率計的測量結果 本文圖較多,但都很簡單。讀者可以自己試畫一下《數字頻率計的測量結果圖》。 上面的晶振頻率分布圖、計數式頻率計的誤差分布圖,表明的都是客觀的規律,是物理過程,都是可以通過實驗測量得到的。 而“頻率計的測量結果圖”,表明的是人的認知過程。它的來源是“頻率計的誤差分布”這一客觀規律。而頻率計的誤差分布必定是“偏倚正態分布”。 分布規律形式相同,但具體區別如下: 1)系統誤差β不同。在研制或計量場合,有計量標準,直接測量出的系統誤差是“視在系統誤差”。 儀器的實際應用場合,時間過了一段時間(短則幾天,長達檢定周期之一年),晶振頻率有自身漂移。且溫度等環境影響不同。 依據“測量值區間”得到的“測量結果區間”,是解“絕對值不等式方程”的結果,因此,一個測量值對應的是一個被測量的實際值的區間。測量者要根據所用儀器的誤差范圍指標值,來確定測量結果的表達。測量結果是: S = M ± R儀指標 當前,所謂的“校準修正”,存在嚴重問題,實際上不可用。 (未完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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