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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9-8-8 17:45
正文摘要:本帖最后由 oldfish 于 2019-8-8 17:48 編輯 這樣吧,麻煩路云老師按照我的方式,也把兩種情況(標準器修正或不修正)的不確定度分量列出來,這樣更清楚一些。 ... |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9-8-10 23:38 編輯 oldfish 發表于 2019-8-9 08:45 不好意思,剛看到。關于您要求列出所有分量的問題,其實我在原主題21樓就列舉了修正測量與不修正測量的同一過程的兩組數據,只是沒有給出衡器誤差的實際不確定度。為了不切換主題,我將原數據復制如下: 假設某衡器的示值誤差為+0.02kg,對某量進行3次不修正測量,測量結果為10.01kg、10.02kg、10.03kg,平均值為10.02kg。如果進行修正測量,則結果分別為9.99kg、10.00kg、10.01kg,平均值為10.00kg。 現在假設該衡器《校準證書》給出的“示值誤差的不確定度”U=0.02kg,k=2。那么,除了兩組測量結果的數據不同之外,所有其它不確定度分量都相同,并不影響最終的“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的合成。 1、我認為此時已經獲悉了測量儀器(衡器)的實際的不確定度計量特性,用該儀器進行測量,無論是否修正,其“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中,由測量儀器自身性能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都應該是它。不可能會因為您不修正測量,測量儀器的實際不確定度特性(離散特性)就會變得全世界都一樣了(那是人為規定的最低極限要求,不是測量儀器的實際計量特性)。 2、兩組“測量結果的重復性”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采用極差法求得,兩組的結果完全一致。 由于其它分量完全相同,所以兩組數據的最終得到的“測量結果的合成標準不確定度”完全一致,所不同的就是“測得值”或“誤差”。 下面我們談一談另一種情況,就是假如該衡器獲得的是《檢定證書》,即只給出了“示值誤差”,沒有給出“示值誤差的不確定度(U=0.02kg,k=2)”。那么也請您對以上兩組數據(即修正測量與不修正測量的結果)的“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評定過程列出來看看。 |
| 樓主與"路云"先生在此辯論的焦點是【 如果不依據"校準"獲得的、"儀器"的所謂"系統誤差值"對"測量結果"進行"修正",那么,"儀器"引起的"測量不確定度(分量)"是否應該用"校準"得到的那個"測量不確定度"值?】,不是"糾結"是否應該"修正"的問題(對此問題,贊同樓上觀點)。……贊同樓主的觀點。 |
237358527 發表于 2019-8-9 07:57 我同意你的觀點,一般實物量具等穩定性好的儀器適合修正使用,電子儀器一般不太合適修正使用,除非迫不得已。 所以我才請路云老師把不確定度分量都列出來,咱們一起看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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