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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ringwood 發表于 2018-10-25 14:52 是的。測得值一旦確定提交它就是唯一的常量了,未來其它測量的其它測得值如何都不影響這個已經提交的測得值。 |
| 講的有道理,比如標準溫度是0.01℃至0.03℃來回波動,而被測值始終顯示為0.0℃,測得值的方差就是0,但是按照誤差來算,方差就不是0。是這樣理解的吧 |
njlyx 發表于 2018-10-24 10:46 老話題。方差屬于誤差或真值這些未知量,測得值作為確定的常量,其方差是0。回頭把完整的論文貼出來。 |
| "方差"是個由來已久的"統計量",它是"數學家"("統計學家)"針對"可統計量"(---可以通過"統計"的方法獲得其有用"特征"的"量",必要條件大概應該是它的"所有樣本值"都"確定可得(知)"。)的一個表達"概率散布寬度"的"(統計)特征值",其含義好像沒有太大分歧?……不宜將它(指"方差")用來"表征"那些"(事實上)不可統計的量",以免引起"概念纏繞"。…… 事實上,現行的"(測量)不確定度"已是個試圖表達"任何不確定量(包括"可統計量""和"不可統計量")"的"概率散布寬度"的"特征值",對于那些"可統計的(分)量",其所謂"標準不確定度u"直接就是"標準偏差σ("方差開方")",這是大家熟悉的關系; 對于那些"不可統計的(分)量",其所謂"標準不確定度u"能體現的"概率散布寬度"含義可能要涉及"認識"與"存在"的"糾結"之類的"哲學"命題,還是不與"方差"掛鉤為宜。 |
本帖最后由 yeses 于 2018-10-23 10:45 編輯 tangsonghit 發表于 2018-10-23 09:28 沒在點子上。 1000.000325是不是常量?概率論中討論常量時是否有其來源為前提? |
| 方差是說明隨機誤差的大小和測得值的分散程度,在理想情況下無窮多次測量的情況下才等于0;案例中是有限次測量下得到的方差估計值,當然不等于0。 |
hblgs2004 發表于 2018-10-22 21:01 回顧一下概率論,不難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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