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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7-4-13 10:41
正文摘要:如圖,這個一個經上級校準的0.005級電阻,我想請問,我在使用此電阻做為標準器進行測試,并評定下級不確定度時。使用此電阻的校準值1.000037歐,那么此標準電阻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可以直接使用校準報告中給出的0.5*1 ... |
zeroline 發表于 2017-4-19 15:10 。。。。。。不知道該說什么=。=!總感覺不是很舒服。。。 |
發現提到不確定度,跟帖的老師真多! 其實不確定度好簡單的,上級提供的,帶進去計算就行了,我們一般懶得管,出了問題他們負責,再說,這個不確定度分量是很小的,主要來源還是A類的重復性帶來的分量。 另外一個是你要先對這份校準證書給的做一個符合性評定,結論都是待查了,誰知道你的標準電表合不合格呢? |
加修正值使用,此標準電阻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除了考慮校準報告中給出的0.5*10-6外,還應考慮標準電阻的穩定性指標和影響量(主要是溫度)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不加修正值使用,考慮最大允許誤差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 |
吳下阿蒙 發表于 2017-4-18 09:57 新儀器的穩定性就只能引用說明書中的穩定性指標了。有問題咱們一起多討論。另外,我問了一個專家,0.5ppm的不確定度沒有大問題,理論上講,電橋夠好,用電阻基準,測你這個0.005級的1歐姆電阻,不確定度最小可以給到0.25ppm |
oldfish 發表于 2017-4-17 21:43 可惜這是新儀器=。=!不過我了解了不確定度使用時的一些注意,謝謝!! |
吳下阿蒙 發表于 2017-4-17 17:25 我覺得用證書上的修正值和穩定性來評不確定度比較好,穩定性可以用之前幾年的上級給的證書上的數據算一下,比如用前幾年的最大的年變化作為穩定性的分量 |
285166790 發表于 2017-4-17 17:20 是的,也只能這樣了,但這樣評出不確定度會大不少,很難受(電阻做為實物量具穩定性再差,也不會偏那么多吧=。=!)。。。哎~ |
本帖最后由 285166790 于 2017-4-17 17:23 編輯 吳下阿蒙 發表于 2017-4-17 09:50 我看這種情況,只能用MPEV來評定不確定度,不然你再去分析穩定性問題,這個更麻煩。儀器的MPEV是綜合了儀器各方面性能的,只有穩定性較好的實物量具才適合引用上級的不確定度。 |
用上一級標準電阻校準下一級標準電阻,如果使用校準證書上的實際值,則不確定度評定中標準器部分的影響量應考慮上一級標準電阻的修正值的不確定度和年穩定性兩個分量,如果不使用證書值,而使用標稱值,則評定時只要考慮上一級標準電阻的允許誤差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因為允差中包含了年穩定性因素。 |
本帖最后由 吳下阿蒙 于 2017-4-17 09:51 編輯 285166790 發表于 2017-4-14 11:48 但我感覺問題就在這,計量標準0.005級電阻穩定性考核應該是按多少來考核的呢?如果是按照0.005%來考核的話,就算考核合格,也不能保證這個電阻的年漂移在校準證書中不確定度的范圍內,這不確定度這么小,更是讓這個問題顯著話。從標準器自身性能來說,僅使用這么小的不確定度用于下級評定,我感覺不靠譜。。使用MPEV用于下級評定,又太大了(這電阻的MPEV和校準報告中不確定度竟然差了100倍,傷不起)=。=! |
我先發表一下不成熟的看法:計量標準在建立時,應該是已經進行過穩定性考核,并且考核合格的,所以按正規程序走的話,這個問題不存在。 補充內容 (2017-4-14 14:57): 不過穩定性指標對不確定度影響,確實值得思考,我看福祿克的儀器不確定度都是跟時間有關的,說明考慮了穩定性的因素。 |
本帖最后由 吳下阿蒙 于 2017-4-14 09:33 編輯 都成 發表于 2017-4-14 09:01 好的,謝謝! 那是否存在這樣一個題材,已上面電阻為例,現在是1.000037歐,假設1年后校準為1.000047歐,按規程來說這個穩定性是合格的。但我拿著這個電阻做為標準器校準下級儀器時,我使用了校準值1.000037歐,評定下級不確定度時,此電阻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B1用校準報告中的0.5*10-6/3,那么是不是還需要加入一個此電阻的穩定性分量B2,如果僅用B1,就根本不符合實際了(標準電阻實際產生的偏差完全超出了B1)=。=!我糊涂了,那么在穩定性未知的情況下。。。該如何呢?只能用MPEV? |
JJG166-1993直流電阻器,其中對穩定性、最大允許誤差做了詳細規定。考核規范對計量標準的穩定性也給出了測量的方法和評定標準,2008版規定:若計量標準在使用中采用標稱值或示值,則計量標準的穩定性應當小于計量標準的最大允許誤差的絕對值;若計量標準需要加修正值使用,則計量標準的穩定性應當小于修正值的擴展不確定度(U95或 U,k=2)。2016版又增加了:當計量檢定規程或計量技術規范對計量標準的穩定性有規定時,則可以依據其規定判斷穩定性是否合格。這里應該優先按照后者評定,即當計量檢定規程或計量技術規范對計量標準的穩定性有規定時,則可以依據其規定判斷穩定性是否合格。其次按最大允許誤差的絕對值或修正值的擴展不確定度(U95或 U,k=2)評定。 |
都成 發表于 2017-4-13 14:22 好的,謝謝!主要疑問就集中在這個穩定性上。我好像在什么規程上看到過,如果使用儀器的校準值和校準報告中的不確定度,那么要求穩定性應該小于校準報告中的不確定度,我不記得在哪看到過了,或者說這句話是否是正確的?謝謝! |
這個標準器等級也太高了吧,如果要末尾對齊的話,一般按只進不舍 處理,就是1.0*10-6了,和都城老師的結論一樣。 |
這個0.005級電阻的說明書或首次檢定/校準證書中應該有溫度系數,以及如何根據實際溫度進行修正的表達式。 如果這是首次校準,實際年穩定性只能等到明年校準后才知道,但是0.005級電阻的允許年穩定性是50*10-6,只要實際年穩定性小于該值即可判定穩定性合格,具有連續3次的周期檢定結果者方可予以定級。 實際值的修約是符合0.005級的,只是不確定度給的小了點,由于所用標準等級很高(不確定度較小),考慮修約和3#1歐的不確定度,不確定度大致為0.7*10-6,k=2;或1.0*10-6,k=3。 |
是按你說的這樣用,但溫度應保證是20攝氏度,否則應考慮溫度修正。 這份報告有問題:從給出的實際值位數看,是符合0.005級要求的,為此由修約引入的標準不確定度為0.3*10-6,而證書給出的k=3的校準結果的擴展不確定度為0.5*10-6,對應的標準不確定度為0.5*10-6/3=0.17*10-6,都小于前面修約引入的不確定度,顯然是有問題的,校準結果的擴展不確定度為5*10-6還差不多,甚至可以更大些。問問校準機構是怎么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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