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根據全國衡器計量技術委員會的計劃任務及各地計量檢定部門和各省機動車檢測場的要求,制定了JJG1014-2006《機動車檢測專用軸(輪)重儀》檢定規程。
GB7258-2004《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7.14條款中規定了機動車行車制動力總和與整車質量的百分比、軸制動力與軸荷的百分比、駐車制動性能,其計算過程均與整車質量或軸荷有緊密的關系,因此準確測量機動車的整車質量及軸荷是檢驗制動力的前提條件和必要條件。
本次制定的檢定規程是專為機動車檢測用的軸(輪)重儀的檢定而制定的,同時也是各地市建標考核的依據。本規程的制定除了為檢測場用之外,還適用于檢測車、檢測站和機動車維修部門,因為這些都涉及到檢測機動車制動力的問題。因此,將本規程命名為《機動車檢測專用軸(輪)重儀》檢定規程,使之適用范圍更加廣泛。
本次制定的主要依據是JJG555-1996《非自動衡器通用檢定規程》同時參考了JJG907-1996《軸(輪)重儀》中的部分內容。嚴格說起來,機動車檢測專用軸輪重儀雖然是一種衡器,但又有其特殊性,因此在制定的過程中充分考慮了其特殊性,沒有完全照搬衡器的檢定方法和技術特征。
本的規程與JJG907-1996規程的主要區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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