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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在有效期到期日之前送檢,就不視為超期,況且送檢期間是不可能存在使用記錄的。但需要保存送檢時間早于有效期到期日的證據備查。
laohu110 發表于 2024-3-14 10:11 pua一下,早干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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