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3-7-26 20:35 編輯
謝謝您提供的資料。關于這一點,我個人的看法如下: 1、GB/T 15835-2011《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第5.1.3條盡管說的是“數值范圍”,但全文都是講量值范圍的表述,重點放在講述前一數值的附加符號或計量單位在什么情況下可以省略。 2、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并不是專門針對數值(或量值)表達方式的國家標準。第9.4.5.2條是第9.4.5條“尺寸和公差”下的子條款。實際上是將“范圍”的表達方式,視為一種“公差”的表達方式來講述。從具體、細致、專業的角度看,就不及GB/T 15835-2011。現實應用當中也確實如此。如第五版《一級注冊計量師基礎知識及專業務實》第78頁的案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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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整個【案例分析】看,并沒有說前面的溫度范圍的表示是錯誤的。 3、在GB∕T 1.1-2020第2條“規范性引用文件”中就要有如下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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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范圍”的表述,如果有矛盾與沖突,從專業的角度看,我個人覺得應趨向于以GB/T 15835為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