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3-7-31 15:55 編輯
CNAS認可的是校準和(或)檢測能力,不是“資質”。 申請檢測能力認可的“檢測項目”是“被檢測對象+被檢參量”。一個被檢測對象可能包括多個被檢參量,每一個“被檢參量”又都是依據各自的檢測方法標準進行檢測的。檢測方法標準要求用什么檢測設備,你就得配置相應的檢測設備。開展檢測前,所使用的檢測設備必須有充分有效的溯源性證明(《校準證書》),且必須經“計量確認”合格。 申請校準能力認可的“校準項目”也是“被校對象+被校主要計量技術參量”。一個被校對象有時可能涉及多個“被校參量”。與檢測不同的是,校準通常是以“被校對象”為主,其多個“被校參量”往往依據的是同一個檢定規程/校準規范。至于校準實驗室所建立的最高計量標準是否要經過政府計量行政主管部門的考核,沒有強制性的規定。 具體怎么申請,可以參閱CNAS-CL01:2018《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CNAS-RL01:2019《實驗室認可規則》、CNAS-GL001:2018《實驗室認可指南》、CNAS-CL01-A025:2022《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在校準領域的應用說明》,以及相應檢測領域的《應用準則》和《指南》,包括其他相關的CNAS規范文件。 以下是某實驗室的部分檢測能力和校準能力,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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