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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6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0號公布了《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為進一步做好規章的實施銜接工作,減少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包裝浪費,現針對凈含量小于1g的商品,在原實施日期基礎上給予12個月的過渡期。過渡期截止前生產或者進口的商品,可以銷售至保質期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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