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3-2-23 17:28 編輯
以100 %的概率,均勻分布地落在±1.0 %范圍內,只有這一個分量,那請問路云先生相對擴展不確定度Urel=k×urel=2×0.577 %≈1.2 %。,包含概率是多少?莫非您的測量不確定度還能給出比100 %還大的包含概率?若不存包含概率大于100 %的不確定度,為什么測量結果不確定度大于100 %概率的1.0 %? 前面我已經聲明了,為了簡化本主題的討論,僅限于討論由測量儀器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忽略其他因素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但評定方法與日常常規的評定方法一樣。我只是以日常用得較多的均勻分布舉例。實際評定時,根據評定者的認知不同,假設為正態分布、三角分布、梯形分布、甚至反正弦分布的情況都是有可能。如果你假設為三角分布、梯形分布、或正態分布(置信概率p=99 %),評出的“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U”,不就≤1.0 %了嗎。這也值得搬出來較真。 但從實際的評定結果看,下一級的“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大于上一級的“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實屬正常。如果小于,那就不正常了。 B類評定算出來的,僅僅是各分量的“標準不確定度分量”。當對各分量的標準不確定度合成后進行擴展,要么用簡易法乘以k(k=2)得到U,要么計算有效自由度后查表得kp,乘以kp后得到Up。翻閱眾多不確定度評定案例,有多少不是這么評出來的?這里僅僅是將其他分量視為0來處理了,僅此而已,不影響評定方法的理解吧。 1059測量結果表達中只有測得值和不確定度,使用測量儀器的偏移量(誤差、修正值)要么貢獻給測量不確定度,要么修正入測得值,絕不可能出現測量誤差項 你表達的測量結果所謂的測量誤差是測量儀器的測量誤差,不是對被測量的測量的誤差,因為這個測量不存在參考值,只有測得值,何談測量誤差 誰規定了“被測量Y”不可以是“測得值的誤差”呀?只有當你不知道測量儀器的實際偏移量時,才會貢獻給不確定度。當你已知測量儀器的實際偏移量時,豈有貢獻給不確定度之理。此時你明知測量儀器的實際偏移量而不修正,那就是將該偏移量(誤差)傳遞至下一級的“測量結果”。你若修正,就是對測量結果的偏移進行最大限度的補償。這種情況下,你修不修正,“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都是一樣大。這個“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既與“測得值”關聯,也與“測得值的誤差”關聯,與“測得值的誤差”大小無關。 誤差=測量的量值-參考量值,對于通常的測量(不是校準),獲得的是測得的量值,如果你能給出誤差,豈不是說你已經知道了參考量值即真值,那你還測量什么? 當我已經知道測量儀器測量范圍內的示值與實際值的對應關系時,你不對被測對象進行測量,你怎么知道測得的示值會落在什么地方? 這個測量結果既不符合傳統誤差理論結果表達也不符合GUM結果表達,啥也不是 你說不是,那只能代表你個人的觀點。我也沒看出與傳統誤差理論和GUM有什么本質差異。但該表達方式對于客戶而言,其信息的詳盡程度和參考價值,毋庸置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