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2-10-16 19:10 編輯
檢定的理念就是不修正測量,“示值誤差”和“示值重復性”兩項主要計量技術指標合格,就可以直接用于不修正測量,不合格就禁用。通過這兩項指標的控制,基本上就認為測量設備“復現量值的不確定度”處于可接受的不確定度極限范圍之內。這就是將未修正的測量誤差,作為極限不確定度來處理了(即用最大允差絕對值MPEV套算出的極限不確定度)。作為真正的“不確定度”理念,并不是這么思維的。至少下面這段話,我個人覺得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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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6 17:29 上傳
如果你請張三測量某量L,張三對所用測量工具“校準”、知道有“-0.0013”的“偏差”,張三得到的“測量結果”是: 未經“修正”的“測得值”=2.0625,擴展不確定度(k=2)=0.0009,他應該怎樣告訴你“測量結果”? 1.測量結果:L=2.0638±0.0009,k=2 ........正常情況; 2.測量結果:L=2.0625±0.0009,k=2 ........如果你相信了,麻煩(也許是災難)十有八九會來找你; 3.測量結果:L=2.0625±0.0009,k=2[偏差(誤差):-0.0013].......這是“張三”獨創法,你會認為此“張三”的腦回路正常嗎?(當然也不會有任何“規范”支持如此測量結果表達); 4.測量結果:L=2.0625±0.0022,k=2 ........ 形式正常;如果你相信了,可能會造成一定的浪費,但不會有麻煩(不會發生災難)。 對于第2、3種情況,增加一條“測量結果未修正”注釋即可。如果不修正測量是約定俗成的,也就沒有必要加此注釋了。這種真實、客觀、實際的表示測量結果,我不知道會有什么“災難性”的后果。 第4種情況中的“0.0022”既非“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U”也非“誤差E”,不知道是個什么東西。如果要規范表述,就應該是:L=2.0625,E(誤差)=-0.0013,U=0.0009,k=2。此處的U既是L的(即:L=2.062±0.0009,k=2),也是E的(即:E=-0.0013±0.0009,k=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