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錢買報告?罰!慈溪查處寧波首例違法出具計量標準書虛假資料案
日前,市市場監管局對浙江某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深圳某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出具虛假報告的違法行為分別作出罰沒款10075元和20225元的處罰決定,這也是全寧波市首例對計量校準中介機構出具虛假報告行為進行處罰的案件。
事情發生于去年底,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中儲直屬庫寧波某公司檢化驗室開展日常檢查過程中,通過詢問該公司工作人員及核實前期檢查記錄,發現由深圳某檢測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11月8日出具的編號為PS21115180001的型號MB25的奧豪斯水分測定儀的校準證書系偽造。該校準證書由浙江某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作為中介機構提供服務,深圳某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在未經實際校準的情況下出具的虛假報告。
經查,浙江某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作為市場中介機構提供虛假資料的行為違反了《浙江省市場中介機構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市場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不得提供虛假信息、資料,出具虛假報告、證明等材料”的規定。深圳某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出具虛假報告的行為則違反了《浙江省計量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三)項“計量校準機構不得偽造、涂改、出借、轉讓有關計量證書”的規定。
本案嚴厲打擊了目前計量校準市場出現的“花錢買報告”“不送樣校準”“超范圍出報告”“急速出報告”“不過全額退款”等違法現象,旨在促進行業經營者合法合規經營,進一步營造我市良好的營商環境。(慈溪市場監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