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1-12-16 00:17 編輯
最大允許誤差怎么就不是通過校準或檢定得到的?你的儀器都沒有檢定或校準,如果知道是否超出最大允許誤差?檢定都是通過最大允許誤差來判定合格與否的,不具有計量溯源性? 15樓數字某人的確是笨得出奇。“最大允許誤差”明明人為規定的技術要求,是合格判據,是人為規定的誤差極限值,某人居然說它是通過校準或檢定得到的。這個“最大允許誤差”在沒有檢定/校準之前,就已經在檢定規程/校準規范中給出,需要通過經檢定/校準得到嗎?被檢/校對象的“實際誤差”才是通過檢定/校準得到的,大于、等于、小于“最大允許誤差”都有可能。什么叫測量結果的“計量溯源性”?你拎得清嗎?說你懂個屁,你別不服。 這個能力是怎么來的?大家都一樣等級的計量標準,一樣的按照校準規范或檢定規程來做,怎么會存在不同的校準能力呢?這不是搞笑嗎? 自己上CNAS官網去查一下各家校準實驗室的“校準和測量能力CMC”,看看是不是一樣的。各家的“校準和測量能力CMC”都一樣,還需要評嗎?一樣等級的計量標準,新舊程度不同,計量性能及穩定性各異,環境條件的控制能力也不見得一樣,怎么可能“校準和測量能力CMC”會相同呢?自己不懂,還覺得這是搞笑,無語! 實驗室最佳測量能力只有在相同實驗對象的情況下,才存在誰的最佳測量能力最強(這個條件也是由于 標準器不確定度越小,環境條件控制越好,測量方法越佳,同時還要保證被測對象比實驗室還準確度高,才有可比性) 我明明說的是“校準和測量能力CMC”,你東扯西繞答非所問搬出“最佳測量能力BMC”出來閑扯。簡直就是對牛彈琴,還振振有詞搬出驢頭來套馬嘴。 對于我們一般的實驗室,比較這個,不是搞笑嗎?有意義嗎? 沒有意義,CNAS要求各家校準實驗室評定“校準和測量能力CMC”干什么?要向社會公示各校準實驗室的“校準和測量能力CMC”干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