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科學準確地評價技術監督工程技術人員的能力水平,
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根據國家《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結
合技術監督工程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實際,制定本評審條件。
第二條 本評審條件適用于從事技術監督科學研究、技術開發、
技術服務和業務技術管理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
第三條 技術監督分計量專業、標準化專業、質量檢驗與質量管
理專業(以下簡稱質量專業)、特種設備專業四個專業,各專業評審
條件的適用范圍分別為:
(一)計量專業評審條件適用于從事下列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1.計量方法和測試技術的研究、檢測儀器的開發;
2.計量基準、標準研究與建立、標準物質研究制造;
3.計量檢定、校準、檢驗、測試、修理、定型鑒定、量值傳遞系
統與規程制定;
4.計量保證、計量認證、基標準器考核與其它計量業務管理。
(二)標準化專業評審條件適用于從事下列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1.標準化理論研究、應用研究、國際標準化動態研究;
2.標準制定與修訂;
3.國內外標準化出版物分類管理、標準文獻計算機管理以及標
準化技術咨詢服務;
4.標準化計劃、規劃、技術法規的制定、標準的審查以及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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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實施。
(三)質量專業評審條件適用于從事下列、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l.產品生產、經銷過程中的質量控制、質量保證、質量改進、質
量監督、質量檢驗;
2.產品質量監督檢驗;
3.質量理論研究、質量咨詢服務、審核以及宏觀質量管理、檢
驗技術開發;
4.質量體系認證、產品質量認證。
(四)特種設備專業評審條件適用于從事下列工作的專業技術人
員:
1.特種設備的生產、使用、檢驗檢測、效能測試;
2.特種設備的檢驗方法、測試技術及檢驗工藝的研究,檢測儀
器的研發;
3.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標準、檢驗規程、技術規范的制定;
4.特種設備的評審、認證、培訓及其他相關業務。
第四條 技術監督工程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名稱分別為:高
級工程師、工程師。其中,高級工程師為副高級,工程師為中級。
第五條 技術監督工程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通過專家評審委
員會評審,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備案)后方可取得。
第二章 申報條件
第六條 申報人須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
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任現職期間各年度考核結果達到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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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以上等次。
第七條 學歷(學位)、資歷條件
(一)申報高級工程師資格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學位,取得本專業工程師資格滿 2 年,或取得一級
注冊計量師資格滿 1 年;
2.具有碩士學位、研究生學歷,取得本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
滿 4 年,或取得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滿 3 年;
3.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取得本專業工程師資格滿 5 年,或取得
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滿 4 年;
4.具有大學專科學歷,在普通高等院校修完本專業本科主要課
程,獲得結業證書,取得本專業工程師資格滿 7 年,或取得一級注冊
計量師資格滿 6 年。
(二)申報工程師資格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 3 年,取得一級注冊
計量師專業技術資格;或取得二級注冊計量師資格滿 2 年;
2.具有大學本科或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本專業助理工程師資格
滿 4 年,或取得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滿 2 年,或取得二級注冊計量師
資格滿 3 年;
4.具有中專學歷,并在普通高等院校修完本專業專科主要課程,
獲得結業證書,取得本專業助理工程師資格滿 7 年,或取得二級注冊
計量師資格滿 6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