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子環保法令與歐同步執行 管理分2步走
中外相繼“禁毒”
針對治理“電子垃圾”而出臺的中外兩大環保法令讓企業面臨“大考”,盡管成本隨之增加但如果準備充分仍將搶占新的商機。
2005年12月7日,綠色和平組織的三位志愿者身著寫有“惠普停止用毒”字樣的防化服,在惠普中國北京總部門口進行了約一個小時的抗議活動。志愿者帶來了一個裝載有惠普顯示器、打印機產品的手推車,這些產品均來自電子廢物拆解地——廣東貴嶼。
綠色和平組織有毒物污染防治項目組負責人趙陽稱,目前全球五大PC廠商中只有宏基公司已經明確承諾在自己的產品中最終停止使用所有有毒物質。
一項數字顯示,由于發展中國家的拆解成本相對較低。80%的電子垃圾從發達國家運往發展中國家,而這其中的90%是被運往中國。雖然政府明令禁止電子垃圾的進口,但仍有源源不斷地電子廢品通過走私等途徑進入中國。存放和處理大量國內外電子垃圾的廣東貴嶼、浙江臺州等地嚴重的環境問題曾經引起廣泛的報道和批評。特別是廣東貴嶼,由于處理回收電子垃圾不當,大量有毒物質隨意排放在當地自然環境中,已經造成不少嬰兒畸形,癌癥發病率高等嚴重后果。
面對電子垃圾的肆虐,歐盟宣布將于2006年7月正式執行其RoHS指令(《關于在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這個被稱為“全球最嚴厲的環保法令”讓很多電子企業為之心驚。但隨之帶來的問題是,這將會更加加重發展中國家的“負擔”,隨著歐盟的嚴令禁止,電子垃圾可能會更多地流向發展中國家。
但好在中國政府已經意識到這一點,日前,一部名為《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的法令已通過WTO/TBT通報,將于2006年1月1日正式頒布,并將在明年7月1日與歐盟的RoHS法令同步執行。
面對中外兩大嚴厲的電子環保法令,很多企業開始面臨生死考驗。
成本增加帶來生存危機
信產部電子第五研究所可靠性研究分析中心副主任羅道軍最近經常會接到一些電子企業打來的咨詢電話,在記者采訪期間,愛默生公司的在華技術負責人還通過電話向羅道軍咨詢關于中國《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的情況,羅道軍表示,中國這一法令與歐盟的RoHS指令基本符合,給國內及國外在華企業帶來相當大的震動。其中對企業最直接的影響就是,企業的運營成本將會有較大幅度提高。
歐盟RoHS指令對六類有害物質禁用的定義是在電子電器產品的“均勻材質”中有害物不能超標,比如一根電線,外面的塑料皮,里面的金屬絲,以及金屬絲表面的電鍍層都分別算做不同的“均勻材質”,每一部分都要單獨計算,也就是說,如果這根電線的任何一部分材質不合格,那么整體就不算達標。
羅道軍介紹說,如果嚴格遵照RoHS指令規定的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和多溴二苯醚等六種有
害物質中,最難解決的是鉛,但如果企業采用無鉛技術制造,將有很多技術問題需要解決。比如無鉛焊料的標準化、無鉛工藝的標準化、無鉛元器件的標準化、無鉛助焊劑的標準化等等問題。
無鉛焊點與組件可靠性測試標準目前常用的無鉛焊料現在用的是錫銀銅合金,價格上比鉛焊料差不多貴了一倍。再加上更改設備,元器件等,羅道軍稱將使企業成本增加10%左右。
不過,歐盟專家也承認,由于技術原因不少含有6種有害物質的零部件暫時無法替代,因此他們提出豁免條款,電子電氣行業中部分禁用的材料現在并無替代品的若干物質,也可獲得豁免。
隨著國內消費者對電子產品“防毒”意識的加強,在華外企及國內的PC、家電企業都對“防毒”表現出異乎尋常的熱情。2005年12月15日,NEC在中國市場正式推出3個系列共11款LCD顯示器,與以往不同的是,此次的11款產品全部通過了歐盟的RoHS指令。長城電腦的相關人士也表示,長城筆記本從設計到制造等多方面都充分考慮到了環保和健康因素。
盡管如此,羅道軍仍表示,目前絕大部分企業都處于不合格狀態。由于離正式執行還有大半年的時間,因此多數企業存在僥幸心理,都在觀望。與國內企業相比,一些在華的跨國企業,如索尼、摩托羅拉、LG等在環保方面則做得比較好。
對此,羅道軍認為,目前我國有40%的電子產品出口到歐盟,同時又有大量的電子產品進口,因此,企業必須要學會適應歐盟與國內的這兩個指令,只有提前做好準備,才有可能搶占先機。“電子企業不必太過擔憂,盡管成本會由此增長,但同時也帶來了一些產業機會,比如原來賣焊料的企業可能其市場空間在不斷縮小,但現在顯然又增加了無鉛焊料市場的新商機。”
中國標準更好操作
“和歐盟比起來,中國的標準更好操作一些。”羅道軍在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表示,歐盟的RoHS指令以及與之配套的WEEE指令(《關于報廢電氣電子設備指令》),涉及的產品包括家用電器、IT和通信設備、照明設備、電氣電子工具、醫療設備等10大類近20萬種產品。如果企業認為在有些方面無法達到標準,可以提出證據,申請豁免權。
而國內即將出臺的《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則通過評估技術上是否可行與經濟上成本是否過高,而選擇比較成熟的行業來進行檢測監控。但羅道軍也表示,任何行業企業都不要坐等,只要符合大的范圍就應事先做好準備。
每個歐盟國家將委托或指定一個部門或機構負責市場監管;進入歐盟市場的電子電氣產品均首先被假定為符合RoHS的產品;授權的監督機構將進行市場監管,首先審核符合性技術文件,可疑時進行相關測試;發現不符合產品將進行處罰,初次一般是停止銷售與輕度罰款,并予以信息通報(公布),再次發現后處罰可能會相當嚴重。
按照RoHS指令的要求,歐盟各成員國需要在2004年8月13日以前制定好相應的配套法律,以確保其本國的指令范圍內的電子電氣設備在2006年7月1日以后不能含有規定的六種有害物質。也就是說RoHS的實施將由各國成員國自己負責監管。
但實際上,這一要求被部分成員國推遲了。一方面具有可操作性的配套法律沒有及時出臺;另一方面,如何監管的具體程序至今未能見到。
與RoHS指令不同的是,國內的“管理辦法”將對列入電子信息產品重點監管目錄的產品實施強制管理 (CCC認證),電子信息產品按要求加貼標識或說明有毒有害物質含量,以便于后續回收處理。各級信息產業主管部門可聯合環保、工商行政管理、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進行檢查;申報進口的電子信息產品違反本辦法,商務部將不予批準進口,海關不予驗放;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三年內不受理其有關發展基金的申請。
信產部體改處的黃建中表示,“管理辦法”的實施將分兩步進行:第一步要求企業提供信息,自我披露,并要在產品上加上相應的安全使用標志、回收利用標準等信息;第二步,信息產業部等部委將編制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目錄,對于列入污染控制目錄的產品,要求強制認證,如果沒有通過,將不能進入市場銷售。
國內“管理辦法”的具體技術標準規格,將采取與RoHS指令類似的參數,但目前,檢測標準和限量標準還沒有正式確定,羅道軍稱,目前相關標準已完成草稿,進入送審稿報批階段,預計與產品目錄一起在明年3月正式推出,屆時企業只需依據相關標準執行即可,并可經由國家認可的實驗室或質檢中心來進行檢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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