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8-12-6 01:23 編輯
19樓的“學術流氓”的確就不是一個正常人,處處喜招好挨罵,不以攪局的方式招罵、找罵渾身不自在,這種賤骨頭理所當然就該罵。不過這位自封為“擰種”的“學術無賴”,天生一副“橫眉冷對千夫指,死豬不怕開水燙”的秉性頑疾無人能改造,只能由他去任性了此余生吧,要想此人躺進棺材不伸手是不可能的。 我說你“混九規”的觀點不正確也沒有舉證嗎,你“混九規”說我的觀點不正確,甚至違法都沒有關系,要不要舉證?我要是像你一樣毫無學術道德底線地施展惡劣學風,挑釁對方的學術尊嚴,理所當然地會招致眾人唾罵,這不正常得很嗎。可惜我不像你,整個論壇也找不到第二個像你一樣厚顏無恥不識像,給臉不要臉,既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的“學術無賴”。 “經檢定不合格而繼續使用的,責令其停止使用,可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這是指國家強制檢定計量器具。企業工藝監控和質量檢驗用的測量設備必須滿足被測產品的測量要求,檢定合格不滿足預期使用要求的要堅決禁止使用,檢定不合格而滿足預期使用要求的完全可以經計量確認簽發“合格”標識,允許使用。
正經歪念,該條款啥時候說了“非強制檢定的除外”呀?這些屁話說了不知道有多少年了,這些檢定合格不滿足預期使用要求的要堅決禁止使用,檢定不合格而滿足預期使用要求的完全可以經計量確認簽發“合格”標識,允許使用的《計量確認記錄表》呢?這么多年都不敢曬出來,是不是準備帶進棺材里去呀?不要將強制檢定與非強制檢定的要求相混淆,既然你那么牛哄哄地想罰款,你就去通過了測量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去罰吧,在那里你很容易通過罰款發財,只要你有足夠的膽量。請告訴大家,“強制檢定”與“非強制檢定”對被檢對像的計量性能要求有什么不同啊?將“非強制檢定”與“校準”混為一談的恰恰是你這位“混九規”。哪家企業有這種案例呀?也就只有你“混九規”有這張牛逼嘴,在這里拿不出一份證據的瞎編臆造胡說八道,誤導新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