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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樓提供的JJG(滬)56-2016《電子式交流電能表使用中檢定規程》、JJF(滬)57-2018《基于統計抽樣的電子式交流電能表檢定周期調整的實施規范》兩份地方規程規范,其檢定的性質已明確屬于“使用中檢查”,而且是批量抽檢,其作用也是根據檢查結果對電能表批的檢定時間間隔進行調整。因此它不是取代周期檢定,也不可能替代JJG 596-2012《電子式交流電能表檢定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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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述表述看,它就是為調整檢定周期進行統計分析所進行的批量抽檢,不適用于企業日常工作計量器具的周期檢定。 電能表是用于電能貿易的計量器具,檢定周期到期后需要全部更換新表(有效期8年)。按照我國現有5億多臺在網運行電能表的規模估算,全社會每年平均需要更換6000余萬只電能表,同時還產生了大量的電子垃圾。
采用統計抽樣方法延長電能表輪換期限的電能表,2019年到期的56萬臺電能表。經統計抽樣檢驗,凡是符合要求的電能表將延長4年的使用期限(原有效期是8年,到期更換)。對于不符合延期要求的電能表將依法要求相關企業進行全部更換。
實際情況更換下來的表并非全部報廢,而是經檢定合格后完全可以重復循環安裝使用,沒有只使用一個周期就必須報廢更新的說法,電能表實際不合格的數量并沒有那么危言聳聽。除了那些臨近使用壽命的電表,可能合格率會有所降低。但這種情況下,對于檢定合格的是否還有繼續投入使用的價值,以及失準損壞所帶來的風險,那就要根據上述批抽檢的情況,來確定是否整批報廢。要想批量調整延長半個周期(4年),需要根據GB/T 2828.2-2008《計數抽樣檢驗程序第2部分:按極限質量(LQ)檢索的孤立批檢驗抽樣方案》,做大量的統計分析工作,要想達到要求的,估計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