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量論壇

 找回密碼
 立即注冊

QQ登錄

只需一步,快速開始

搜索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小貼士] 以人民的名義,看國家質檢中心的前世今生

[復制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admin 發表于 2018-5-24 11:54:5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編者按:作者系我國檢測行業資深人士,1998 年至 2012 年負責全國的檢測機構(市場)管理,2012 年 9 月離開原崗位后依然關心我國檢測行業(市場)的發展, 作者經過長時間醞釀,決定把過去參與我國檢測市場發展的一些經歷和感受寫下來,“以人民的名義”,回憶一些事情,看待一些事情,權做個人意見,供業內人士參考。
〖摘要〗 本文以詳實豐富的歷史史料, 介紹了國家質檢中心的來龍去脈,管理機構的變遷,存在的問題,對國家質檢中心未來的改革和定位提出了改革建議,是質檢業內人士了解國家質檢中心歷史和發展的最全面的重要文獻。
〖關鍵詞〗 國家質檢中心  由來  發展   改革  定位  建議
01 引言
2017 年 4 月 24 日,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27 次會議上,國家標準委負責人就《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修訂草案)》正式向大會做修訂說明, 這次新修訂的《標準化法》將原來的第 19 條整個刪除,那么,1990 年頒布的《標準化法實施條例》第 29 條也將不保。這兩處法律法規,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設置和授權檢驗機構的法律基礎,尤其是《標準化法實施條例》第 29 條,更是國家質檢中心設立的法律依據。 一旦新修訂的《標準化法》發布,實施 30 多年的國家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以下簡稱“國家質檢中心”)將失去上位法的支撐,國家質檢中心制度還將存在不存在?現在已經批準的 710 多家國家質檢中心以及正在排隊等IPO(借用股市用語)的幾十家爭取國家中心牌子的檢測機構都十分關心,國家質檢中心的牌子今后到底還有沒有?國家質檢中心今后的定位(作用)和管理模式會怎樣?在此,筆者愿意就國家質檢中心的前世今生以及今后的改革發展方向,談談個人的一些意見:
02 國家質檢中心的由來
(前世)
上個世紀八十年代,我國國民經濟渡過了因“十年浩劫”造成的短缺時代,市場開始呈現勃勃生機,商品供應日趨豐富,隨之而來,產品質量問題開始凸顯,市場上假冒偽劣產品開始冒頭,在這樣的背景下,為規范社會主義經濟秩序,打擊假冒偽劣產品,從上世紀 80 年代初開始,國家有關部門就開始考慮建立國家產品質量監督制度,具體做法是建立國家產品質量抽查制度(國家級和省級),同時,建立一支國家級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來承擔國家監督抽查任務和國家最高級別質量仲裁。

1983 年,經國務院批準,按照時任原國家經委主任朱镕基同志的指示,由國家標準總局質量監督局具體規劃實施國家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的布點建設。當時的規劃是,從有關工業主管部門推薦的具有行業排頭兵地位的科研院所中,相對獨立出一部分場地、設備和人員,國家投資 50 萬元開辦費,行業主管部門和承建單位自籌大部分資金、分三批建設 239 家國家質檢中心。

1983 年至 1985 年,原國家標準總局(質量監督局)批準籌建了第一批 113 家國家質檢中心,目的是:盡快發展成能與國外同類機構對話、能指導國內同類機構、承擔仲裁檢驗。同時,質檢系統開始在經濟發達地區建綜合性質檢機構。國家拿出專項資金來支持建國家中心和綜合性質檢所,國家中心給了 3000 萬 ,建設中心城市綜合性產品質檢所給了 700 萬。同時,1988 年 7 月,新成立的國家技術監督局又發文批準了第二批 100 家國家質檢中心的建設規劃,1991 年,發布了第三批 26 家國家質檢中心的建設規劃,到1998年,實際完成評審授權的國家質檢中心 232 家,其中,屬于技術監督系統的只有28家,絕大多數國家質檢中心是建在行業的科研院所里邊,真正具有行業領頭羊地位的實驗室。1998 年機構改革以后直至 2001 年 5 月國家質檢總局成立,原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除了完成第三批規劃了的 26 家國家中心授權,基本上停止了新批籌建國家質檢中心。來自行業和質檢系統內的大約四五十份建設國家質檢中心的申請都被無限期押后。

1993 年,原國家技術監督局成立了實驗室評審辦公室,把計量司歸口的計量認證(CMA)和監督司歸口負責的審查認可(CAL)以及剛剛興起的實驗室認可業務,都歸并到一個部門。1998 年,負責實驗室管理的實驗室評審辦公室和負責體系認證產品認證的認證辦公室合并,組建了認證與實驗室評審管理司(以下簡稱“認評司”),全方位負責國家質檢中心事務,從立項規劃,到評審授權,從投資(開始 50 萬,后來有多有少)到監督管理,國家質檢中心事務全由認評司負責。2000 年前后, 原國家技術監督局分管領導指示科技司,要從質監系統質檢機構規劃發展的角度,研究質監系統的質檢機構承擔國家質檢中心的建設問題。

從 2000 年開始,科技司全面介入國家質檢中心(系統內)規劃建設,質監系統的質檢院所申請國家質檢中心的積極性被調動起來,從 2001 年 5 月質檢總局成立到 2017 年 5 月,國家質檢中心數量由 232 家暴增到 710 多家,其中,質監系統的國家質檢中心由不到 30 家暴增到近 400 家。

如果說, 1985 年的《標準化法》第 19 條和 1990 年的《標準化法實施條例》第 29 條,給了全國技術監督局系統在上世紀 80-90 年代大躍進式地建設省、地(州、市)、縣級綜合性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法律依據(全國質監系統 2800 多家質檢機構蓋因《標準化法》第 19 條而生),那么,2000 年前后局領導的關于支持質監系統質檢機構建設服務當地經濟發展的具有地方經濟特色的國家質檢中心的戰略指示,則相當于吹響了地方質檢院所向國家質檢中心發起沖鋒的號角。

而 2005 年 8 個億的專項資金以及后來每年的幾千萬的國家質檢中心建設資金質檢總局(科技司)都將它用于質檢系統質檢機構的技術改造(總局成立之后,質檢系統外的國家質檢中心除了承擔“國抽”的經費,從質檢總局爭取經費很難),這樣大的資金投入相當于給人氣高漲系統內國家質檢中心建設火上澆油,使得總局成立這 16 年,質檢系統技術機構申請國家質檢中心的烈火越澆越旺。
03 國家質檢中心的發展
(今生)
(一)國家質檢中心管理的過渡
2001 年 5 月 9 日,在兩屆政府換屆當中,黨中央國務院為了應對中國加入WTO的需要,決定將原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原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合并,組建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質檢總局”,同時,在原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認評司和原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認證監管司合并的基礎上,組建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認監委正式掛牌成立是 2001 年 8 月 29 日)。原兩個局認證司(認評司)的職能基本上都劃轉到了新成立的國家認監委。但 2001 年 8 月份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質檢總局和國家認監委、國家標準委的“三定方案”,沒明確國家質檢中心究竟由誰管。再加上國家認監委正式成立比總局成立晚了 3 個多月,在此期間,國家質檢中心的事務成了真空。
2002 年到 2004 年,國家認監委和質檢總局(科技司)都開展了國家質檢中心的立項審批(2003 年鬧“非典”基本停滯),雙方就國家質檢中心的審批權限問題互有說法。為提高效率,明確職責分工,2005 年 2 月 2 日,國家質檢總局時任副局長蒲長城召集科技司、監督司有關領導和國家認監委有關負責人召開了專題會議,研究國家質檢中心管理問題,會議做出決定:今后,質檢系統的質檢機構申請國家質檢中心,由科技司牽頭規劃(立項),會簽認監委和監督司;社會其他行業的實驗室申請國家質檢中心的,由認監委牽頭規劃(立項),會簽總局科技司和監督司。會后認監委和質檢總局簽署了一個會議紀要《新建國家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籌建、授權、批準的有關程序》(以下簡稱“ 2 月 2 會議紀要”), 這個會議紀要,確立了國家質檢中心既歸質檢總局管,也歸認監委管的基本原則 。2005 年 7 月,國家認監委印發了“五定方案”,在實驗室與檢測監管部的職責中明確“負責國家級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授權和相關后續監管工作”。
(二)國家質檢中心進入“雙管時代”
“ 2 月 2 會議紀要”簽署之后,質檢總局(科技司)進一步加快了質檢系統申請籌建國家質檢中心的規劃審批,全國省市縣三級綜合性產品質檢院所(纖維檢驗所/局)你追我趕到質檢總局申請國家質檢中心, 熱情一年高過一年,成了地方技監局(實驗室)跑質檢總局的“三大事”(國家中心、原產地、CCC指定)之一。

1999 年開始,省以下技術監督系統垂管,到 2011 中央決定取消技術監督局系統省以下的垂管體制(很多省最后拖到 2015 年才完成,有的還以整合技術機構為名,沒有把技術機構下放到各地市縣),在這十幾年當中,各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以抓食品安全為由,重點跟質檢總局要求建設食品類產品國家質檢中心。2001 年質檢總局成立之前的 232 家國家質檢中心里面,涉及食品類的只有 14 家,其中,只有 2 家屬于技術監督局 ,2002 年至 2004 年,國家認監委先后在上海、四川、湖南、福建、吉林(延邊)授權了 5 家跟食品沾邊的國家質檢中心。

2003 年“非典”爆發后,又發生“蘇丹紅”、“吊白塊”等公共食品安全事件,社會對食品安全問題越來越關注。大約 2005 年前后,中央財政拿出巨資來加強質檢、農業、衛生系統的技術基礎建設,分別給了質檢系統 8 個億、衛生系統 6 個億、農業系統 3 個億的專項資金,進行技術改造,提高檢驗檢測和風險預警能力。質檢總局用這筆錢,規劃在全國質檢系統建設 16 家食品類國家質檢中心,主要交給省級質監局直屬質檢院所承擔, 國家認監委(實驗室部)專門組織專家針對食品類產品國家質檢中心的條件進行了研究,制定了相應評審補充要求,后來,在此基礎上,2007 年國家認監委發布了《國家質檢中心授權管理辦法》。質檢總局(科技司)從這些批準建設的 16 家食品類國家質檢中心(后來又有一些省級、市級機構申請了食品類產品國家質檢中心)開始提出這些設置在質檢系統內的國家質檢中心,在完成認監委組織的計量認證、審查認可、實驗室認可三套技術評審(以下簡稱“三合一”評審)、獲得認監委授權后,還要對它們進行驗收。慢慢地,對質檢系統內的國家質檢中心的這樣的操作程序,變成了一種制度。而非技術監督系統的行業科研院所實驗室通過認監委申請的國家質檢中心就沒有后面驗收批準這個環節。

從 2003 年“非典”結束之后,地方技術監督局向質檢總局(科技司)申請在系統內技術機構(主要是質檢院所,個別也有計量院所、特檢院所、纖維檢驗局/所)建國家質檢中心的速度明顯加快,到現在,積極性仍然沒有消減。一些質檢院所已經擁有六七個國家質檢中心的牌子,還在繼續申請(非質檢系統的個別行業實驗室也有這種現象,拿到一兩個國家質檢中心牌子后,仍然不滿足,繼續申請第三塊第四塊國家質檢中心牌子),質檢系統最多的一家機構掛了近 10 塊國家質檢中心的牌子。

大多數地市、縣市級質檢所,通過申辦國家質檢中心,從地方政府那以無償或者十分優惠的價格拿到了 30-50 畝建設用地,在質檢總局、省局和地方政府的支持下,蓋起了一萬多平米的嶄新國家中心大樓,有的順便把局機關也搬了進去,改善了辦公條件(有的局在中央“八項規定”之后,清理辦公面積的情況下,又被迫搬了出去搬回了老樓)。質檢總局通過一紙批文,讓地方技術機構邁上發展快車道,通過建國家質檢中心,引起了地方政府的重視,地方政府加大了投入,實驗室舊貌換新顏,鳥槍換炮,今非昔比。廣東某市一度承諾,只要質檢總局在當地批準建國家中心,一家給予 30 畝建設用地和 3000 萬資金的支持,成了地方政府支持地方技術監督系統質檢院所建設國家質檢中心的樣板。

質檢總局一開始并不承若給予質檢系統的新建國家質檢中心資金支持,但 2005 年前后質檢總局從中央財政拿到了 8 個億的資金用于加強食品檢測機構建設的專項資金,一次性給承擔了食品類產品國家質檢中心的省\市質檢院所每家 200 萬元的資金投入,后續又陸續給這些食品類國家質檢中心一些技術改造資金,這在某種程度上也進一步刺激了地方局申請國家質檢中心的積極性。建設在地方技術監督局系統質檢院所內的 20 多家食品類產品國家質檢中心,在 2008 年“三聚氰胺事件”爆發時一下嶄露頭角,剛剛武裝到位的上百萬一臺的液質質(高效液相串聯質譜)、ICPMS(電感藕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等尖端設備,在“三聚氰胺’”事件應急處置中發揮了重大作用。此后,質檢總局在食品檢測上先后又投入了上十億元的技術改造資金,技術監督局系統質檢院所食品檢測能力幾乎武裝到了牙齒,安捷倫、島津、沃特世、AB公司等世界幾大著名的生產理化分析儀器的公司掙的盆滿缽滿。而這樣打造出來的一支頂尖的食品檢驗機構隊伍, 2013 年隨著國務院一紙文件劃轉,從管理機構到實驗室設備、人員全都劃給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一些地方的食品檢驗實驗室從綜合性產品質檢院所拆分出去,就像從一個完整的肌體上硬生生切去一大塊,留下血淋淋的場面,讓人唏噓不已。
質檢總局(科技司)在大力支持地方技術監督系統技術機構申請國家質檢中心的同時,也把對籌建中的國家質檢中心的督促管理和建設后的國家質檢中心的監督管理納入了科技司的重點工作,這 10 年來,先后出臺了多份重磅文件:2006 年,質檢總局(科技司)印發了《國家質檢中心能力建設與評估指南》(國質檢科[2006]618號);2007 年印發了《國家質檢中心能力建設驗收實施細則》(國質檢科[2007]56號);2008 年 1 月,發布了《關于印發《加強質檢系統國家質檢中心規劃與能力建設管理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國質檢科[2008]54號);2011 年,印發了《關于印發《質檢系統國家質檢中心批籌原則與籌建程序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國質檢科〔2011〕471號);2012 年 10 月,出臺了《質檢總局關于印發<質檢系統國家質檢中心規劃與能力建設分級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國質檢科[2012]604號)。2015 年 3 月,質檢總局又印發了《加強質檢系統國家質檢中心規劃與能力建設管理工作的意見》。對國家質檢中心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成了每年質檢總局科技工作重點項目之一。
相對科技司的重視和大刀闊斧,國家認監委(實驗室部)這些年在國家質檢中心管理問題上顯得力度不大,除了 2007 年印發了一個《國家質檢中心授權管理辦法》,其他的規范管理國家質檢中心文件幾乎沒有一件出臺,乏善可陳。這跟當時的實驗室部主任的無為而治的主導思想有關。雖然發文不多,但國家認監委始終重視對國家質檢中心的建設和監管,除了每年要求國家質檢中心報送一份工作總結和社會責任報告、每年組織開展對國家質檢中心的專項監督檢查(飛行檢查之)外,還認真處理對國家質檢中心的投訴,每年組織國家質檢中心負責人培訓班(尤其是新批的國家質檢中心)。

按照“ 2 月 2 會議紀要”,質檢系統外的技術機構申請建設國家質檢中心由國家認監委牽頭立項論證、批準籌建,從2005年到現在,這 12 年來,國家認監委每年批準系統外實驗室建設國家質檢中心從一開始每年的 3-5 家上升到近三年的每年一二十家,系統外國家質檢中心建設步伐明顯加快。每年的國家質檢中心主任培訓班,講解檢測市場最新發展、國家的最新政策、解讀相關評審準則要求等,也得到了國家質檢中心的好評。對于監督檢查中發現不合格的國家質檢中心,國家認監委也發布公告,嚴肅處理。如,2016 年國家認監委發布第 8 號公告,對 9 家國家質檢中心予以點名,列為“異常狀態”;2015 年國家認監委發布第 37 號公告,對在國家質檢中心專項監督檢查中發現存在違規的7家國家質檢中心做出了限期整改(整改期間不得出報告)、行政告誡等行政處理,起到了警示作用。
04 國家質檢中心定位和管理上的糾結
(問題)
(一)法律地位問題
國家質檢中心是特定歷史時期產生的產物,它的法律地位問題本來不是問題,因為,它是一個授權名稱,不是一個法律實體,它沒有法律地位,或者說,它本身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為此,國家認監委每次在對國家質檢中心發授權文件時,都要指出,某某某機構對國家XXX質檢中心出具的檢驗報告承擔法律責任。

2013 年前后,國家質檢中心法律地位問題引起了中編辦的關注,以為國家認監委、質檢總局在批帶有“國家”兩字冠名的機構,中編辦派人來國家認監委、質檢總局調查,國家認監委向中編辦做了認真仔細的說明,才算過關。出現這樣的烏龍是因為一些國家質檢中心擅自在地方編辦完成了獨立注冊。

2008 年 1 月,質檢總局印發《加強質檢系統國家質檢中心規劃與能力建設管理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國質檢科[2008]54號),其中指出,“由質量技術監督系統各級技術機構承建……的國家質檢中心,是社會公益性檢測機構,具有獨立法人地位,能夠承擔法律責任……。”一些地方曲解了文件精神,從小團體利益出發,為了增加一個正處級副處級或者正科級副科級的機構編制,多安排干部,把國家質檢中心名稱獨立注冊,就好比一個人被授予“優秀共產黨員”稱號,結果他把“優秀共產黨員”變成戶口本身份證上自己的姓名。這些年,河南、天津、安徽、湖南一些地方都出現過這樣的滑稽事情(安徽省一些地市編辦創造性地注冊“安徽省國家XXXX質檢中心”),這也是引起中編辦關注的一個原因,這里面有技術監督局的責任,也有地方編辦的責任,地方編辦沒有權力批準注冊“國家”機構 。
不論是設立在質檢系統內還是質檢系統外的國家質檢中心,它都有一個承擔法律責任的母體。一般的模式是,由法人機構法人代表出任國家質檢中心主任。這個在質檢系統容易做到,由質檢院(所)長兼任,但在一些層級復雜的科研教育系統,就比較難做到,比如在個別高校(目前設置在高校里面的國家質檢中心只有 3 家,但行業授權中心很多),不可能讓大學校長兼任國家質檢中心主任,一般是由大學里面的學院的院長或者副院長兼任,在國家質檢中心授權考核時,認監委規定,非法人代表擔任國家中心主任的,要有法人代表對國家質檢中心主任的法人授權書,通過這種方式,落實了國家質檢中心的法律責任追溯。

從這一屆政府開始,大力削減行政許可事項,國務院部門取消和下放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比例超過 40%,有的部門取消和下放比例超過 70%,質檢總局(含認監委)行政許可事項從原來 100 多項,削減到 23 項,其中,國家認監委負責的 7 項。這 7 項當中,為適應進一步削減改革,認監委實驗室部負責的三個項目可以合并: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資格認定、為社會提供公證數據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計量認證、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和結果的檢查機構、實驗室資質認定。國家質檢中心授權沒有作為單獨的一項行政許可事項,隨著《標準化法》的修改,國家質檢中心授權還能不能繼續下去,國家質檢中心還有沒有設立的法律依據,都將是個很大的問題。
(二)多頭管理問題
上面已經深度闡述了國家質檢中心到底是由質檢總局管還是由認監委管,現在明確,兩家都管。但在基層,其實分不清楚質檢總局和認監委的關系的,很多人理解認監委就是認可委,負責國家質檢中心的技術評審,質檢總局負責國家質檢中心授權和監管,包括質檢系統外的一些國家質檢中心,在他們的宣傳墻或者宣傳材料上,也是赫然寫著“國家XXXX中心是經國家質檢總局授權的……..”。 至于什么系統內系統外的分工,一般沒幾個實驗室搞得清楚。而且,同樣是國家質檢中心,系統內和系統外的,從籌建到后續批準,走的程序大有不同,認監委牽頭籌建和批準的系統外的國家質檢中心,沒有后面的驗收、批準成立環節,系統內的國家質檢中心則多了后面兩個環節。
除了質檢總局、認監委 ,能對國家質檢中心實施“管理”的機構還有好幾個:首先是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中心(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的秘書處,法人單位,業內俗稱“認可委”),1997 年,原國家技術監督局印發《關于調整產品質檢機構認可方式的通知》(技監局評法(1997)81號),明確將國家質檢中心的計量認證、審查認可、實驗室認可三套技術評審 (“三合一”評審)一并交給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CNACL)組織實施。 2003 年,原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和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進出口實驗室認可委員會(CCIBLAC)合并,組建新的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CNAL),2006 年,獨立的實驗室認可委撤銷,并入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CNAS受國家認監委委托,繼續承擔著國家質檢中心的“三合一”評審,另外,認監委組織開展國家質檢中心的專項監督檢查也大都依賴CNAS,甚至,國家質檢中心的證書/證書附表制作、發放,新批的國家質檢中心的公章的刻制和發放都委托給了CNAS在操作,CNAS在國家質檢中心管理上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此外,設在質檢系統內的國家質檢中心還要受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和所在地質量技術監督局的管理,人財物完全沒有一點自主權,都是局里說了算。設在非質檢系統的行業科研院所里的國家中心,要接受行業科研院所的領導,人財物也基本沒有支配權,另外,機械、輕工、建材、化工等原來幾個工業部門的國家質檢中心,還要接受原來的行業部委(局)轉變為行業聯合會的指導和管理,但是,這些行業聯合會對國家質檢中心的影響力、管理權限越來越弱,代之而起的是工信部。工信部這幾年跟國家認監委達成共識,嚴格按照《標準化法》相關規定,在工信部管理的行業領域設立國家質檢中心,要由他們初審推薦,等于在主要工業產品領域,工信部對國家質檢中心的設立,擁有了一定發言權。

國家質檢中心本來只是法人實驗室(質檢機構)的一塊牌子,一項資質能力達到國家級水平的政府背書,但正如上述原因,這些部門和機構,都對國家質檢中心行使規劃、評審、監管職能,來自政府的干預越來越多(重),多頭管理問題十分突出。
(三)作用定位問題
國家質檢中心設立的目的,是為了建立國家最高的產品質量監督制度,為質量監督提供最高級的質量仲裁支撐。但在實際發展中,一些地方和實驗室爭當國家質檢中心,早已偏離了這個初衷。2003 年以后批準的 400 多家國家質檢中心,承擔過國家監督抽查任務的很少(大約不足 20%),一些地方技術監督局熱衷于申請國家質檢中心,更多的是想要通過這塊牌子,能在地方政府拿到土地和財政支持,能以建國家質檢中心名義給局里(質檢所)蓋氣派的新大樓,當然,也幫助地方質檢院所得到發展,幫助提高地方技術監督局的執法技術保障能力。可以說,從“ 2 月 2 會議紀要”開始,國家質檢中心就已經不再是原來的國家質檢中心。

基于此,2007 年 9 月國家認監委發布的《國家質檢中心授權管理辦法》并沒有對國家質檢中心下定義,也沒有規定國家質檢中心究竟哪些作用,哪些業務能出國家質檢中心的報告,只在第二條規定:“”國家對承擔政府部門組織實施的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中的產品質量檢驗、產品質量爭議仲裁檢驗等工作,并以國家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的名義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和結果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實行授權制度。” 2008 年 1 月,質檢總局(科技司)印發的《關于印發《加強質檢系統國家質檢中心規劃與能力建設管理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國質檢科[2008]54號)里,同樣也回避給國家質檢中心下定義,只在第一條里籠統說:“……的國家質檢中心,是社會公益性檢測機構,具有獨立法人地位,能夠承擔法律責任,由國家授權、具有第三方公正性地位,承擔國家各類產品質量檢驗任務,向社會提供公正檢驗測試服務,開展檢測技術研究開發,承擔有關標準(規程)的試驗驗證及制(修)訂等工作。”
由于國家質檢中心批的越來越多,而且新批的國家中心很少承擔國家監督抽查任務,2009 年前后, 質檢總局有位司級領導就提出,應當取消“國家XXXX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名稱里的“監督”二字,叫“監督檢驗中心”名不符實,這個意見得到了好些人的認同,認為,這些國家中心,大都拿國家中心的名義去贏取商業檢驗市場,違背市場公平競爭的原則,一些政協委員、黨外人士也給中央領導上書,認為這些機構打著“國家”的旗號,讓人以為他們是執法機構,混淆視聽,謀取不當利益。從 2015 年開始,取消國家質檢中心的改革呼聲越來越高, 這回,國家質檢中心不光是“監督”兩個字保不保得住的問題,而是國家質檢中心這套制度還保不保得住的問題了。
(四)異地設立分支機構問題以及能力分包(聯建)問題

早在 1991 年,國家質檢中心剛剛批準建立百十來家,就出現了一家國家質檢中心跑到其他地方(跨省)掛牌設立分支機構,當時負責國家質檢中心事務的原國家技術監督局監督司(1994 年成立實驗室評審辦,國家質檢中心事務劃轉到實驗室評審辦,1998 年變成認評司,2001 年變成國家認監委)發文明確:嚴格禁止國家質檢中心異地設立分支機構。從認監委管理角度來說,國家質檢中心不允許異地設立分支機構(掛牌)的政策一直沒有變,但一些國家質檢中心以在異地設立干活的工作場所為名,跨省設立檢測實驗室的現象并沒有杜絕,尤其是在珠寶(金銀首飾)檢測、汽車檢測領域。質檢系統積極申報國家質檢中心的時候,出現這樣的情況:省質檢院與一些地市質檢院(所)同時申報相同產品類別的國家質檢中心,或者,兩個相隔幾百公里的地級市同時申報相同或者相近的國家質檢中心,省局協調不下來,就都報上來,提出一家中心,兩地共建,質檢總局(科技司)發籌建批文時,這樣寫:批準在XXXX質檢院(所)基礎上,籌建國家XXXX質檢中心,并在XXX質檢院(所)設立分支實驗室。

2011 年,質檢總局印發的《質檢系統國家質檢中心批籌原則與籌建程序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國質檢科〔2011〕471號),干脆規定了幾種情況下,如果省質檢院設立了國家質檢中心,可以在其他地市(質檢院所)設立分中心。顛覆了國家質檢中心不允許異地設立分支機構的政策。這樣的做法,看似沒毛病,但實際給后續的認監委組織“三合一”評審、授權、監管(監督評審、復評審)帶來很大的困難(困擾)。

2004 年至今,質檢總局(科技司)批的這種異地兩家機構共建一國家質檢中心的案例大概有小二十家。非質檢系統的國家質檢中心這些年出現異地設立分支實驗室的主要集中在珠寶和汽車領域。一些非質檢系統的汽車產品國家質檢中心異地設立檢測實驗室,突出方便企業(進口)的需要,強調總部統一管理體系,人財物和管理是一致的,不出現分支機構名義出檢測報告,而且,異地的實驗室也都通過了CNAS組織 的專家評審,因此,這些年,國家認監委對他們也采取了寬容的態度。在2015 年質檢總局 163 號令發布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163號令”)里對分支機構問題做出了原則性規定:第十五條: 檢驗檢測機構依法設立的從事檢驗檢測活動的分支機構,應當符合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條件,取得資質認定后,方可從事相關檢驗檢測活動。而第九條是規定申請資質認定的機構應滿足的六種情形(條件),似乎跟國家質檢中心扯不上關系。
關于國家質檢中心的能力能不能分包的問題,還有如何處理系統內系統外質檢機構聯建國家質檢中心問題,也是近年來出現很棘手的問題。這個問題主要是因為這些年地方技術監督局為一些市縣質檢所申請國家質檢中心帶來的。在某市(縣),在某個行業(領域)有一家特別大的企業(過去計劃經濟時代,都是正廳局級的企業),或者,該產品領域有大大小小十幾家幾十家企業,產業集中度比較高,省技術監督局就說,要支持地方經濟發展,地方政府也承諾給資金給土地,只要你在我這批建國家質檢中心。但實際,我們的市縣質檢所在該領域的檢測能力基礎很弱,怎么辦?地方政府牽線,把企業的大型設備、專業人員租借給技術監督局,算技術監督局的人,穿上技術監督局的制服,大型設備搬不動,在廠區里劃出部分場地來,說是歸技術監督局(租借)了,這樣來申報國家質檢中心。

《質檢系統國家質檢中心批籌原則與籌建程序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國質檢科〔2011〕471號)說了一大堆高大上的原則,要有產業集中度、要有檢測基礎、要有政府支持、要有學科帶頭人,而實際上,除了政府承諾給地給資金支持,軟件(人才、技術),還有大型專業設備一下子哪來?就出現跟企業分包或者說租借的問題。471 號文件又規定,地方技術監督局在與系統外機構聯合建設國家質檢中心時,技術監督局要占控股,但技術監督局一沒資金二沒技術三沒設備,憑什么控股?但在地方政府干預下,往往雙方能夠達成協議,不管怎么說,先把總局籌建批文拿到再說。但總局 2008 年 54 號文件規定,拿到籌建批文要求在  18 個月之內完成籌建,不但要接受認監委的“三合一”評審,還要接受總局的驗收,這對于那些市縣質檢所平地起上馬的國家質檢中心談何容易!結果是,按時完成籌建任務的寥寥無幾,大部分都超期,最多的能超期4年!

為了應對質檢系統這種“拔苗助長”靠向系統外機構或企業“分包”合建方式申請國家質檢中心的“三合一”評審,2015 年質檢總局發布的 163 號令 ,關于分包問題做出了調整:第三十一條: 檢驗檢測機構需要分包檢驗檢測項目時,應當按照資質認定評審準則的規定,分包給依法取得資質認定并有能力完成分包項目的檢驗檢測機構,并在檢驗檢測報告中標注分包情況。具體分包的檢驗檢測項目應當事先取得委托人書面同意。這一條不是專門針對國家質檢中心的,但有了這一條,那些系統內“拔苗助長”的國家中心在“三合一”評審時,要容易過關些。
05 國家質檢中心的未來
(思考)
根據 2017 年 7 月 14 日質檢總局、認監委剛剛發布的“ 2016 年度全國認證認可檢驗檢測服務業統計信息”,截止 2016 年年底,我國的檢驗檢測機構現在總數已經達到 33235 家,檢驗檢測認證已經列入國家高技術服務業。2016 年,3 萬多家檢測機構實現營業收入 2065.11 億元,較 2015 年增長 14.73%,檢驗檢測市場總額連續 5 年保持 12% 以上的增長,遠高于國家的GDP增長速度。滬深兩市及創業板上市的檢測機構已達 40 家,其中華測(300012)、國檢集團(603060)、電科院(300215) 分別是民營檢測企業、國有檢測企業和公私合營檢測企業的代表。
為有效解決我國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小而散的狀況,推進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做大做強,2014 年 2 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央編辦質檢總局關于整合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實施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4〕8號),這是國家層面首次出臺指導有關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和健康發展的戰略文件, 文件指出:到 2015 年,基本完成事業單位性質的機構整合,轉企改制工作基本到位 ……到 2020 年,建立起定位明晰、治理完善、監管有力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形成布局合理、實力雄厚、公正可信的檢驗檢測認證服務體系,培育一批技術能力強、服務水平高、規模效益好、具有一定國際影響力的檢驗檢測認證集團。

一年以后,2015 年 3 月,質檢總局為落實國辦 8 號文件,出臺了《全國質檢系統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指導意見》(國質檢科〔2015〕86號),將質檢系統質檢機構分為公益類和經營類兩類,明確:質檢系統質檢機構原則上整合為經營類檢驗檢測機構。確有需要的,可在省級(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設立公益類檢驗檢測機構。整合模式分為 5 種:行政劃撥,授權經營,拆分歸并,公共平臺,整體改制。上述兩個文件不論是對于設置在質檢系統的近 400 家國家質檢中心還是設置在非質檢系統的國家質檢中心,都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和引領作用。
第一,國家質檢中心設立的上位法(《標準化法》)面臨修訂,設立國家質檢中心的法律依據面臨調整,第二,國家大力削減行政許可,國家質檢中心批準授權作為一項行政許可面臨取消,第三,國家大力規范引導檢驗檢測機構做大做強,提出質檢系統事業單位性質的質檢機構向企業化轉制(這與筆者在本刊的前身《現代測量與實驗室管理》2014 年第 3 期上發表的《質檢系統質檢機構社會中介化利弊分析 》提出的思路完全吻合),設在省市縣質檢系統質檢機構里的國家質檢中心面臨體制機制的重大改革,究竟何處何從?質檢總局也好認監委也好,目前并沒有出臺具體指導意見。筆者根據這些年質檢總局(科技司)連續發出的一些文件脈絡,以及認監委實驗室監管部一些領導的思想,就國家質檢中心下一步的改革發展提出如下建議:
(一)  應盡快統一國家質檢中心的管理機制,盡快出臺國家中心改革政策。

國家質檢中心是原國家標準局開始啟動、原國家技術監督局根據當時的經濟發展需要設立的國家最高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隊伍, 30 多年過去了,現如今不論是經濟形勢還是檢驗檢測市場形勢的發展,都與 30 年前不可同日而語,當年的一些適應當時經濟發展需要的舉措,過去 30 年后到今天也不一定適應。質檢總局成立 16 年來,為支持地方技術監督事業發展、給地方技術監督局系統批了 400 多頂國家中心的帽子,隨著地方經濟的發展、地方技術監督局取消垂管,這樣的支持政策也勢必面臨調整,國家質檢中心改革勢在必行。“十九大”即將召開,在“十九大”召開后、明年“兩會”召開、政府換屆,據稱相關“大部制”改革還將繼續深入推進,有關方面應當利用這次改革機會,統一國家質檢中心的管理,統一出臺國家質檢中心(不論質檢系統內還是系統外)的改革方案。
國家質檢中心改革政策,筆者認為應明確以下幾個方面事項:
1.     國家質檢中心的規劃、組織評審、授權和驗收、監督管理統一由一個部門負責;
2.     刪除“國家XXXX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中“監督”二字,還國家質檢中心屬于技術機構而非執法機構的本來面目;
3.     國家質檢中心名義只能在接受政府監督檢驗任務時,方可以國家質檢中心名義出具檢驗報告,市場商業委托檢驗不得以國家中心名義出檢驗報告,一律使用法人機構名稱出報告;
4.     嚴格禁止以國家質檢中心名義取得編辦事業法人注冊登記或者工商登記,已經獲得的,應予以注銷;
5.     取消國家質檢中心授權標識(CAL),國家質檢中心的能力范圍在其所屬法人機構的資質認定(CMA)證書中單獨體現。
6.     鼓勵國家質檢中心所屬母體法人機構,以資本為紐帶,以市場為導向,開展重組兼并,做大做強;
7.     強調國家質檢中心的公益性,規避趨利性。鼓勵以國家質檢中心名義開展檢驗檢測技術創新和標準驗證、風險監測等公益性活動,除非特殊案件,一般司法鑒定、仲裁,應避免使用國家質檢中心名義而應當以法人機構名義出具報告。
8.     暫停在傳統產品領域新增國家質檢中心,已經批準籌建的,限期 18 個月必須完成籌建,尚在申請(論證)中的傳統產品(產業)“國家中心”一律停止受理。
(二)  未來國家質檢中心的定位(名稱)和作用
國家質檢中心是歷史的產物,經過 30 年的發展,到今天,對它的評價,譽毀參半 。應該說,國家質檢中心制度,是政府完成最高質量監督和質量仲裁的需要,后期,也是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需要,在打擊假冒偽劣產品、提升產品質量、提高技術監督執法技術含量等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也不得不承認,國家質檢中心這種依賴政府公權力干預檢驗檢測市場的存在,一定程度上,違反了市場公平競爭的原則,檢驗檢測市場應該按照市場的自身的規律去運作去發展,盡量減少政府干預。

今年 6 月 13 日,李克強總理在全國深化減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電視電話會議上指出:“……在新形勢下推進“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就是要從微觀管理、直接管理為主轉變為宏觀管理、監督管理為主,從根本上扭轉政府職能缺位、越位、錯位的現象……”、“……通過“放管服”改革,對部門手中權力和相關利益“割肉”,就是要把生產經營和投資自主權交還給企業,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既解決效率問題,也有利于維護公平”。

國家質檢中心應該說已經階段性完成了它的歷史使命,經濟社會發展到一定成熟階段,最終勢必取消國家質檢中心制度 。上述國家中心改革政策建議,實際上也是折衷的安排(建議)。通過這樣的改革,釋放的信號是:國家質檢中心不能再成為地方政府的面子工程,不能成為地方少數利益團體謀利的工具。少數檢驗機構,只注重利益,不關心執法公正,只趨利市場,不關心產品質量風險監控,違背了國家建立技術機構的初衷。決不能以犧牲質檢部門監管公信力為代價,換取技術機構所謂的創收增效。斬斷國家質檢中心的市場利益驅動,對于質監部門來說,已經到了“壯士斷腕“的時候,不如此,則國家質檢中心一步步淪為一些利益團體的謀利工具,勢必走向滅亡。
未來國家質檢中心的定位(作用)應當是:國家的檢驗檢測技術創新基地、標準驗證基地、 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的技術依托、產品質量提升的助力機孵化器、產品質量爭議最高裁決者,市場公平競爭的守護者。
過去,筆者長期以當事人身份,見證了國家質檢中心的重要發展歷史,如今轉崗不再是當事人,站在旁觀者角度,“以人民的名義”,對國家質檢中心的前世今生發表一些意見,最后的改革建議,僅代表個人觀點,不代表官方。文章個別地方言辭略有激烈,蓋因愛之深恨之切使然。
最后,引用詩人艾青的一句詩來結束本篇: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淚水? 因為我對這土地愛得深沉……  
(本篇完)

2#
lhl8787 發表于 2018-6-22 17:49:40 | 只看該作者
學習一下,,,,,,,,,,
3#
默默潛水的魚 發表于 2018-7-5 16:37:50 | 只看該作者
學習了,   漫長的歷程
4#
slkj888 發表于 2018-7-10 17:34:19 | 只看該作者
如果轉企業,大多數質檢中心得餓死。。。。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注冊

本版積分規則

小黑屋|Archiver|計量論壇 ( 閩ICP備06005787號-1—304所 )
電話:0592-5613810 QQ:473647 微信:gfjlbbs閩公網安備 35020602000072號

GMT+8, 2025-7-16 16:09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
主站蜘蛛池模板: 免费在线观看污视频| 少妇人妻综合久久中文字幕 | 永久黄网站色视频免费| 成人Av无码一区二区三区| 周妍希美乳三点尽露四季图片| 久久久久久亚洲精品中文字幕| 亚洲欧美一区二区三区日产| h视频在线免费看| 玖玖在线资源站| 在线观看网站污| 亚洲精品成人a在线观看| 91精品国产综合久久青草| 欧美最猛黑人xxxx| 国产精品亚洲片在线观看不卡| 亚洲人和日本人jizz| 国产三级精品三级在专区中文| 日韩精品黄肉动漫在线观看| 国产成人精品一区二区三区 | 精品国产一二三区在线影院| 完全免费在线视频| 人人做人人爽人人爱| 8050电影网午夜在线观看| 欧美人与性动交α欧美精品| 国产福利一区二区精品秒拍| 云上的日子在线| 苏玥马强百文择| 忍住北条麻妃10分钟让你中出| 免费a级毛片无码专区| 久久精品无码午夜福利理论片| 香港三级日本三级三级韩级2| 手机在线色视频| 兴奋的阅读td全集视频| 999国产精品999久久久久久| 欧美三级电影免费| 国产人成免费视频| 一级片免费观看| 波多野结衣教师6| 国产欧美va欧美va香蕉在| 中文精品久久久久国产网址| 看全色黄大色黄女视频| 国产精品欧美日韩一区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