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8-2-15 21:49 編輯
測量結果當然是包括測量數(shù)據(jù)和不確定度,但不能說對“最佳儀器”的檢定或校準結果就是測量結果,對“常規(guī)被測對象”的檢定或校準結果就不是測量結果。JJF1033考核的是計量標準,規(guī)范起草人既然選擇了“常規(guī)被測對象”(而不選擇“最佳儀器”)來做“測量結果的重復性”試驗,和評定“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并以此“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來判定是否滿足開展檢定或校準項目的要求,肯定是認為它能反映整個檢定或校準過程的可信度,但又不需加以驗證,或者說驗證的不是該“檢定或校準結果(常規(guī)儀器的)”。本人不得不認為JJF1033與眾不同的做法確實奇葩,試想如果驗證結果滿足要求,而“檢定或校準結果的重復性”,以及評定出的“檢定或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不滿足要求(因為JJF1033中驗證的測量結果與重復性試驗和評定不確定度的那個測量結果無關,不是同一被測對象),究竟這個測量標準是行還是不行呢?。 12樓某人沒有任何證據(jù),僅憑自己拍腦袋胡編臆造一些不靠譜的謬論。需要改的是問題多多的JJF1033,估計遲早有一天會將“常規(guī)被測對象”改為“按量傳關系可獲得的最佳儀器”,這樣評出來的“檢定或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才能正真代表校準機構的“校準和測量能力CMC”。12樓說了一大堆,實際上都是“計量標準穩(wěn)定性”考核的要求。即便是穩(wěn)定的被測對象,上級機構的測量結果yref也不一定與自己的測量結果ylab一致,這也是完全有可能的。被測對象的短期不穩(wěn)定,將導致自己評出的“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Ulab”偏大,同樣也會使上級機構評出的“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Uref”偏大,絲毫不影響按照JJF1033的公式(C.3)進行判別,是否滿足這一判據(jù)才是關鍵。JJF1033所表述的驗證對象不是“計量標準的不確定度”,也不是“計量標準的性能”,而是“檢定或校準結果”,因此理應對同一“常規(guī)被測對象”的“檢定或校準結果”進行驗證,否則選擇不同的被測對象的理由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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