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6-9-24 10:36 編輯
嚴于高層級的標準,依據本行業、本企業的要求,制定更為嚴苛的標準天經地義,本就應當受到鼓勵。60分的及格線是人們普遍認可的成績合格判據,重點班要求學生必須達到70分才算及格,這與“60分的及格線”有矛盾和沖突嗎?你是不是認為重點班此舉是不執行60分及格線這一普適、通用的“標準”啦?毫無道理,這不僅是在執行,而且是在更嚴格地執行。 國家有現行有效的檢定規程或校準規范的,行業不可能再去重復制定,而僅僅是在執行過程中,對檢定/校準所使用的測量標準的技術要求方面,由“準確度優于被檢/校對象的3倍”提高到4倍而已。你要什么樣的法律依據?以下法律依據不知道是不是你所指的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三十二條:中國人民解放軍和國防科技工業系統計量工作的監督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依據本法另行制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第六條:對沒有國家標準而又需要在全國某個行業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可以制定行業標準。行業標準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在公布國家標準之后,該項行業標準即行廢止。……。已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國家鼓勵企業制定嚴于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企業標準,在企業內部適用。 3、《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 對沒有國家標準而又需要在全國某個行業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可以制定行業標準(含標準樣品的制作)。制定行業標準的項目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4、《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第十四條 行業標準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編制計劃,組織草擬,統一審批、編號、發布,并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5、JJF(軍工)7-2015《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計量工作通用要求》第4.2.1.3條:測量設備應向國防計量就是機構進行溯源,并在有效期內使用。 6、JJF(軍工)7-2015《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計量工作通用要求》第4.2.1.10條:測量設備的測量范圍應根據被測量的范圍科學合理的選擇;測量設備的準確度應高于被測量值的準確度,被測產品與測量設備之間、測量設備與其校準設備之間的測試不確定度比應不小于4:1;不滿足時應經過分析論證,并提出合理解決方案。 7、GJB 1309—1991《軍工產品大型試驗計量保證與監督的要求》第4.4條:軍工產品大型試驗全過程所使用的計量器具、標準物質的量值傳遞應按國防計量量傳系統進行,或由經國防計量認可的計量技術機構傳遞。 8、GJB 5109—2004《裝備計量保障通用要求 檢測和校準》第8.3條:對被測裝備或被校設備進行合格判定時,被測裝備與檢測設備、檢測設備與其校準設備的測試不確定度比一般不得低于4:1。 以上是我所知道的法律方面的依據。不知道你所指的“不符合標準化法方面的規定”指的是不符合《標準化法》哪一條哪一款的規定,請予明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