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鐵7、9、11號線計量器具委外檢測項目
詢價公告
深圳市地鐵集團有限公司運營總部(以下簡稱“業(yè)主”)采用詢價方式對深圳地鐵7、9、11號線計量器具委外檢測項目選取供應商,歡迎符合資質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報價文件,有關事項如下:
1.1項目內容
承包商對業(yè)主使用的1157套計量器具進行檢測、上門取送等相關服務。
1.2項目范圍/概況
業(yè)主在地鐵7、9、11號線使用的計量器具進行相關周期檢測服務。
1.3預計檢測、結束時間
預計2016年11月1日開始檢測服務,2017年12月31日結束檢測服務。
1.4報價人資質要求
A. 廣東省范圍內的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注冊資金1億元以上,并在深圳市有檢測業(yè)務經營場所。
B. 具有國家法定計量檢定資質及CMA證書(計量認證)和cnas證書(合格實驗室認可)。
C. 有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具有地鐵行業(yè)檢測服務的業(yè)績,提供檢測服務合同復印件一份。(合同原件備查)
[注]:報價人提供的證書(證件等)必須在有效期內。
[其他]:在招投標活動(包括在深圳地鐵項目)中因串通投標被暫停投標資格期間或涉嫌串通投標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門調查的報價申請人不被接受。
1.5領取詢價文件地點
深圳市地鐵集團有限公司運營總部合約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區(qū)竹子林地鐵車輛段運營綜合樓B座517。)
領取詢價文件時必須攜帶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合格供應商除外)及領取人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如領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還需提供法人授權委托書。
1.6領取詢價文件時間
2016 年7 月 25 日至 8 月1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節(jié)假日除外)。
1.7報價文件的內容
包括資信技術卷(A卷)和價格卷(B卷),詳見第五部分。
1.8遞交報價文件的截止時間、地點
所有報價文件應于2016年8月9日下午18:00(北京時間)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鐵集團有限公司運營總部合約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區(qū)竹子林地鐵車輛段運營綜合樓B座517)。請盡量提前送達,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報價文件恕不接受。
1.9談判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1.10審核原則
最低價法
1.11其他注意事項
A. 取得報價文件的報價人,如不遞交報價文件,應在遞交報價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業(yè)主作出書面說明,否則,業(yè)主有權拒絕該報價人以后參加業(yè)主其它任何項目的報價或投標。
B. 凡兩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為另一家公司單一最大股東的,不能同時參與同一項目的報價,一經發(fā)現(xiàn),將視同串標處理。
C. 參加談判的報價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且務必攜帶有效身份證出席談判會。
D. 業(yè)主不承擔報價人準備報價文件和遞交報價文件以及參加本次報價活動所發(fā)生的任何成本或費用。
E. 業(yè)主在簽訂合同之前任何時候均有權接受或拒絕報價、宣布詢價程序無效或拒絕所有報價。對受影響的報價人不承擔任何責任,也無義務向受影響的報價人作出解釋。
1.12本項目聯(lián)系方式
有關此項報價邀請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書面或傳真的形式查詢:
傳真:0755-88960579
郵編:518040
電話:88960178、88961130
聯(lián)系人:趙工、曹工
深圳市地鐵集團有限公司運營總部
2016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