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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監體制改革難在何處?不少人都將其歸結于人員與編制問題,都歸咎于增加編制困難,劃轉編制阻力大。基層機構尤其是鄉鎮一級,似乎只有與工商等部門“合體”,否則,人員難題就無法破解。各地的“大呼隆”、“三合一”體制,基本上都是在受制于人員、編制的情況下誕生的。
10月6日,央廣中國之聲《新聞縱橫》為藥監體制改革造勢,也可以理解為國務院特急?明電發出后的媒體跟進。電臺報道的題目就是“食藥監管地方遭遇人才荒,‘分家’進程緩慢”。央廣節目中說:從九龍治水到一手掌握,當初這個方案各方看好。但相比中央層面改革的快刀斬亂麻,在基層,這一年半過去了,食藥監管體制的改革直到今天還是進行時,不止一個地方反映人少活多,困難重重。機構合并,人員構成,專業技能的瓶頸怎么破解?
中國之聲的報道中還以重慶、安徽等地為例,闡述了目前藥監改革過程中人員問題非常突出,直接制約了相關改革措施的順利實施。蚌埠市經濟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全局33人,包括工商系統30人,質監系統2人,原食藥系統僅1人,占比為3%。僅餐飲一塊,開發區有42家食堂,1000多家大小餐館,靠食藥系統的1人之力,連例行抽查都不可能完成。以現有人員配置,“工商人員查食藥”已不可避免。
藥監體制改革肯定面臨人的問題,隊伍不建起來,工作就沒法落實。但到底需要建立多少人的隊伍?人員的配備是一步到位還是逐步配齊?人員的結構到底如何設置較為合理?這都是一些關鍵問題。對這些問題,如果不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有一個相對合理的方案,改革就會舉步維艱。
筆者認為,藥監體制的終極目標是依據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要求,建立起統一、權威、高效的食品藥品監管體系,而“大呼隆”是與這種體系背道而馳的。統一、權威的體系,核心是專業監管,不是依靠人海戰術解決問題的。因此,改革需要增加編制與人員,但必須增加的應該是食品、藥品、法律等專業人員。增加其他非專業人員,并沒有多少實際意義。
有人會對筆者的觀念提出質疑:這么多年來,食品生產與流通的監管,雖然有部分專業人員參加,但主要力量并非“專業”,工作同樣開展得有聲有色啊!看來,“專業”也就是個偽命題,沒有專業,照樣搞監管。
其實,為什么要搞藥監改革?解決“專業”問題是重要因素之一。缺乏專業的食品藥品監管,監管效率與監管質量都是難以評判的。因此,改革過程中,需要解決人的問題,但首要的并不是人的數量,而是隊伍的結構與專業素質。
不要動不動就說轄區內有多少家單位需要監管,飯店、食堂、超市多少家,如果每家一年檢查一遍,需要多少人才夠用,……。此類理由,藥監部門往往都會向政府與編制部門訴說。政府領導聽多了,編制部門聽厭了,也就干脆將幾家合并了!
想當初,大多數基層藥監部門獨立組建時,也就“七八個人,十幾條槍”,但并沒有影響監管工作的開展。許多藥監人認為,藥監工作效率與質量最高的時期,恰恰是開始的那幾年。后來,人員越來越多,機構也開始膨脹,工作效率不但沒有提高,反而有所下降。
人的潛力是很大的。現在許多的機關里,一個人的事情,分了幾個人在忙,結果就是人忙人,什么名堂也沒有忙出來。
監管的方式、方法也是非常值得研究的課題,動不動就談什么檢查的覆蓋面,那不是搞科學監管,也不是搞專業監管,而是搞“群眾運動”,最后就是勞民傷財。2007年,搞食品專項整治,搞了許多的百分百,結果就成了“三鹿奶粉”事件的發端。
李克強總理對行政監管的改革很重視。在一次會議上,李總理說:要改革創新監管方式,建立一套科學監管的規則和方法。過去我們在市場監管上,年度檢查、月度檢查太多了,還時不時搞“大檢查”。不是說不可以搞,但問題是查誰不查誰、罰誰不罰誰、罰多還是罰少,隨意性太大。在這方面,我們可以借鑒一些國家的做法,對監管對象按確定的比例隨機抽查。隨機不是隨意,而是有規則。比如100家企業,規定每年抽查百分之幾,通過“搖號”來確定,被搖上的,就一查到底。也可以委托給第三方去查。一旦發現有違法行為,就要重罰,讓違法者無利可圖,甚至傾家蕩產。同時要建立健全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制度,把問題企業和違法經營者列進去,用技術手段來保證這個制度的剛性,一旦被列進去,任憑找什么關系、走什么“路子”都抹不掉。一次經營違法,可能終身不能在這個領域從業。有這樣一個具有普遍震懾作用的制度,所有企業都感到頭上有一把劍,僥幸心理就會越來越少。誠信經營的,半夜不怕鬼敲門;坑蒙拐騙的,說不定哪一天被“搖”上,就要付出難以承受的代價。這樣也可以規范政府監管人員的行為,降低監管成本,提高監管效率。
李總理要求各地在創新監管方面進行探索。藥監改革應該在這方面有所突破,糾纏于人的數量,無益于問題的解決!人的問題可以逐步來,但體制、機制問題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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