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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20 14:04 上傳
500元的美通卡,有效期到2017年12月。
英派斯健身百次卡,有效期一年,過期作廢。
江友洗車卡,有效期兩年,過期作廢。
中石油昆侖加油卡,有效期屆滿兩年仍未辦理延期手續,視為放棄對卡全部權利。
……
如今不少消費者手中都攥著大把的消費預付卡,涉及美容美發、服裝百貨、健身休閑等各個行業,雖說是預付費,錢應該歸消費者所有,可一旦超出商家規定的有效期,曾經辦卡時存進去的“真金白銀”,就要“易主”了。
“時間都去哪兒了?”消費預付卡的有效期讓消費者不禁感嘆,自家的“錢袋”商家憑什么給加上了一個期限?
消費者投訴:
“過期作廢”規定不通情理
“當時,辦卡中心只告訴我,卡在第一次使用時要激活,并未告知還有有效期。”福建石獅的蔡先生在網絡論壇中發起了牢騷,稱自己去年辦的健身卡,已經被通知快到期了。
“我還一次都沒有去過。”蔡先生稱,自己去年在市區的德輝廣場某健身房辦理了一張健身卡,并充值3000元,期間一直沒有使用,希望商家重新計算有效期,遭到拒絕。
看到蔡先生陳述自己的經歷,跟帖的網友中也有人感同身受,“現在做什么都要辦卡,在家里隨便一湊就能找到20多張。可時間一長,就把卡的事忘記了,再加上部分商家有過期作廢的規定,很多卡還沒怎么用,就被廢掉了。”這位網友還說,購物卡是用現金買來的,本應屬于消費者個人財務,商家規定使用期限,不合理!
那么,對于消費者的普遍質疑,商家作何回應呢?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北京英派斯健身俱樂部(旭輝奧都店)就有一種計次的健身卡,使用100次3499元,有效期一年,過期作廢。據該店游泳健身會籍組長曉偉介紹,之所以限定使用期限,是因為健身房經營成本逐年上升,如果讓消費者無限期使用,會給商家管理帶來不便。
同樣規定過期作廢的還有洗車卡。北京朝陽區利澤西園的江友汽車裝飾的負責人鄧學會在向記者介紹辦卡業務時說,充值辦卡可以享受優惠,但是卡的有效期只有兩年,過期作廢,至于原因,他只稱“是規定”。
不過,也有不愿具名的同行業人士表示,預付費卡中,商家已經提前回籠資金,即便是經營成本上升,也不能算是損失,主要原因還是獲利后不愿投入較多的人力物力對消費卡的信息和數據進行管理。
記者調查:
有效期限制普遍存在
近日,記者采訪多家預付卡發卡中心,發現“有效期”這條規定確實普遍存在。
美通卡,在北京地區使用十分普遍(適用于物美和美廉美等超市)。3月7日,記者來到其發卡中心,以辦卡之名咨詢有關情況。工作人員表示,目前發售批次的美通卡有效期統一到2017年12月31日,過期后可以持個人有效證件到發卡中心進行延期,延期后可繼續使用3個月到半年時間。
據中國石化加油卡售卡中心介紹,該機構2009年10月1日之前發行的加油卡,有效期3年;2009年10月1日后發行的,有效期6年,到期后消費者需到指定售卡網點辦理延期或換卡手續。
中國石油昆侖加油卡方面的規定是,所發行的卡片,如果是記名加油卡的話,長期有效。如果是不記名加油卡,有效期為3年,過期尚有余額的,可辦理延期或換卡業務,但有效期屆滿兩年仍未辦理延期手續的,視為客戶放棄其對加油卡的全部權利。
位于北京朝陽區易世達廣場的浩沙健身所出售的年卡,同樣有一年內有效的規定。如果過期,可以延期,但是需要補交一定的“手續費”。
雖然上述正規發卡機構,在設定有效期的同時也都規定可以為過期卡辦理延期服務,但是“指定網點”、“兩年之內”、“手續費”等條件,往往讓消費者有“花自己的錢還要受限制”的感覺。
此外,一些小型的理發店、便民超市、洗車行的預付費卡“過期作廢、余額不退”的例子比比皆是。
與此同時,有效期的限制還成就了“黃牛”的生意。網絡上半價回收“快到期的消費卡”的帖子十分活躍,證明了“有效期”規定確實讓不少消費者折了成本。
專家解讀:
卡內余額需退還消費者
對于商家設定購物卡期限的行為,北京市盛峰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于國富表示應予以區別對待。一方面消費者以現金存儲形式購買的預付費卡,與銀行儲蓄卡性質類似,不應設置有效期,過期作廢的規定站不住腳;另一方面,以服務次數記的預付費卡,考慮到商家的經營成本上漲因素,設置有效期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必須以遵守國家法律為前提。
據于國富介紹,2011年,中國人民銀行等7部委也針對預付卡過期作廢的問題發布了《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對“過期作廢”行為有明確禁令:記名商業預付卡不設有效期,不記名商業預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對于超過有效期尚有資金余額的,發卡人應提供激活、換卡等配套服務。同年,北京市也發布了《北京市消費類預付費服務交易合同行為指引(試行)》,規范了休閑健身娛樂、理發及美容保健、汽車清洗及保養、洗染、洗浴5大行業的預付費卡管理行為,規定經營者不能再強調卡內余額一律不退,而是要提供激活、換卡等服務。
“商家設定消費期限不是問題,關鍵是卡里余額的歸屬問題。”中銀律師事務所葛友山認為,商家以合同形式設定消費期限在法律上是允許的,但過期后卡里余額不退還則是違法的。“余額的所有權是歸持卡人的,商家不能規定余額不退還。”葛友山認為,商家不退還余額的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對于預付費卡收取延期“手續費”的問題,兩高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正偉表示,收延卡費須先經消費者同意,如果事先并沒有約定或向消費者提醒就收取延卡費,屬于擅自變更合同的單方收費,是不合理的。《中國質量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