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轉發國家標準委關于下達第八批國家農業綜合標準化示范項目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2013年,我省組織上報了茶葉生產綜合標準化示范區等12個農業綜合標準化示范區及國家農業綜合標準化示范縣(浦城)等2個綜合標準化示范縣建設項目,已獲得國家標準委批準立項,項目計劃執行時間為3年,2016年底前完成示范任務。現將國家標準委《關于下達第八批國家農業綜合標準化示范項目的通知》(國標委農〔2013〕91號)和《關于下達第八批國家農業綜合標準化示范區增補項目的通知》(國標委農〔2013〕92號)轉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相關設區市質監局組織本轄區內各項目承擔單位將示范項目的基本信息于2014年2月20日前錄入到國家標準委的“農業標準化示范區信息平臺”。 二、請各項目承擔單位嚴格按照《國家農業標準化示范區管理辦法(試行)》、《國家農業標準化示范區項目目標考核規則》(見附件)要求開展示范區建設工作,加強項目的管理。 三、示范區建設過程中應及時做好年度總結,年度總結內容包括項目實施情況、地方配套經費落實情況、計劃任務和目標的完成情況。項目過程中形成的材料請及時上傳到“農業標準化示范區信息平臺”。 四、請各設區市質監局會同當地農標辦,加強對各示范區項目的組織管理和指導督促,積極爭取當地政府落實配套經費,確保示范區項目計劃進度、工作目標任務如期完成。 五、各項目年度執行情況總結及相關材料請同時以書面和電子郵件形式,報送省質監局標準化處,報送時間為每年11月15日前。 聯系人:董秀云,電話:0591-87840129,地址:福州市華林路147號省質監局標準化處,郵編:350003,電子郵箱:fjycdjc@163.com。 附件:國家農業標準化示范區項目目標考核規則
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4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