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申報2013年度第二批福建省標準化工作專項資助經費的通知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申報2013年度第二批福建省標準化工作專項資助經費的通知閩質監標〔2013〕274號發布時間:2013-06-26 信息來源:標準化處 點擊數:430 字號:T | T
各有關單位: 為全面推進我省標準和標準化工作,鼓勵和支持企業、行業協會、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社會各界力量積極參與標準和標準化工作,根據省政府《關于加強標準和標準化工作的若干意見》(閩政文〔2007〕360號)和省財政廳、省質監局《福建省標準化工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閩財建〔2008〕1號)要求,現就2013年度第二批福建省標準化工作專項資助經費申報工作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與對象 2012年1月1日起,完成但尚未獲得資助的標準化工作項目,包括獲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的項目、獲批成立的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服務業標準化試點項目、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在建項目、省質監局批準立項的標準化示范園區、承擔標準化科研項目和活動等符合資助條件的標準化工作項目。 已獲省級標準化專項資金資助過的項目不得再申請。 二、申報材料與受理 (一)申請資助經費的單位應根據資助項目的性質向受理機關提交相關材料,具體見《福建省標準化工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七條,并填寫《福建省標準化工作項目資助經費申請表》(見附件1)。 (二)省直各有關部門、中央在閩單位、省屬單位、跨地區企業集團負責對本單位申請項目申報材料的初審工作,統一匯總后填寫匯總表(見附件2),連同申請材料原件直接送交省質監局;各設區市質監局負責對本轄區內各單位申請項目申報材料的初審,統一匯總后填寫匯總表(見附件3),再向省質監局推薦申報。所有申報材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三)請各初審單位將項目申請材料的紙質材料一式二份,于2013年7月10日前寄送至省質監局標準化處。地址:福州市華林路147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1608室,郵編:350003,聯系人:董秀云,電話:0591- 87840129。同時將附件2、附件3發送至:fjycdjc@163.com(此郵箱僅接收初審單位匯總后的電子版材料)。 (四)請各初審單位將項目申請材料,通過“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綜合業務信息管理系統”提交(省直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各省屬單位請到省質監局二樓行政服務窗口提交),未在“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綜合業務信息管理系統”中提交的材料,原則上不進入審核程序。 三、經費下達 省質監局將會同省財政廳按照《福建省標準化工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嚴格審核,確定符合申報條件及資助額度后,共同下達資助經費。 附件:1.福建省標準化工作項目資助經費申請表 2.2013年度第二批標準化專項資金申報情況匯總表(省直單位) 3.2013年度第二批標準化專項資金申報情況匯總表(設區市) 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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