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3月1日起,農業部與衛生部于去年12月7日聯合發布的《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將正式實施。屆時,涉及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的6項國家標準和10項農業行業標準將同時廢止。 據了解,我國原有的農藥殘留限量標準中,僅規定了201種農藥在114種農產品中的873個殘留限量。新標準則制定了322種農藥在10大類農產品和食品中的2293個殘留限量,基本涵蓋了我國居民日常消費的主要食品和農產品。 新標準中蔬菜、水果、茶葉等鮮食農產品的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數量最多。其中,蔬菜中農藥殘留限量915個,水果664個,茶葉25個,食用菌17個。新標準還首次制定了同類農產品的組限量標準。即選擇同一組農產品中消費量大、殘留風險最高的農產品為代表作物,以代表作物的農藥殘留試驗數據為基礎,來制定農藥殘留限量標準。因此,組限量標準是同一組作物中所有農產品共同的殘留限量標準。新標準涉及谷物、葉菜類蔬菜、柑橘類水果等28種作物組780個限量標準,以及初級加工制品的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標準(小麥粉、大豆油等12種加工制品59個限量標準)。 此外,新國標還推薦了2293項限量標準配套的檢測方法標準,提高了新標準的可操作性。對此,檢驗檢疫部門提醒進出口食品農產品企業:一是盡快根據新國標限量要求,審核自身標準是否合格,及時進行整改;二是及時將新國標的信息反饋給客戶,在源頭上加強進口食品農產品農藥殘留量的監控和檢測;三是加強主體責任意識,對于檢測出農藥殘留量超標的,必須進行召回或銷毀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