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餐廚廢棄物,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餐飲服務、集體供餐等活動中產生的食物殘余和廢棄食用油脂等廢棄物。日前,出臺了《河北省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其中明確提出,禁止向食品類生產者出售餐廚廢棄物或者將餐廚廢棄物再利用加工食品類產品;禁止使用未經無害化處置的餐廚廢棄物喂養畜禽。《辦法》稱,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違反該辦法的行為進行檢舉。按要求,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應當建立餐廚廢棄物產生臺賬,并在每月末向所在地市容和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報告月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餐廚廢棄物不得隨意傾倒、堆放,不得將餐廚廢棄物投放或者排入生活垃圾收集設施、污水排水管道、雨水管道等市政公共設施及河道、渠道、湖泊、水庫等場所;餐廚廢棄物不得出售、倒運;不得將餐廚廢棄物交給其他企業或者個人收集和運輸。 餐廚廢棄物由取得許可證的企業集中處置 按規定,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餐廚廢棄物處置活動。 從事餐廚廢棄物經營性處置服務的企業應當建立餐廚廢棄物處置臺賬制度;餐廚廢棄物處置與產生、收集、運輸實行聯單制度;處置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等符合環保標準,防止二次污染;使用微生物菌劑處理方法處置餐廚廢棄物的,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控制措施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