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史錦順 于 2012-4-2 08:05 編輯
對象和手段-誤差與不確定度辨析(8)
史錦順
- (一)對象和手段 人認識事物,所用的方法和工具,是手段;被認識的事物是認識的對象,簡稱對象。 測量計量中,測量儀器的地位經常變化,有時是手段,有時是對象。人們觀測得到的測得值的變化,有時由測量儀器引起,這是手段的問題;有時卻是被測量本身的變化,這是對象的問題。由是,在測量計量中,區分對象和手段很重要。 - 基礎測量中,手段是測量儀器,對象是常量。測得值的誤差由測量儀器引起。誤差范圍是儀器特性。誤差是手段問題。 統計測量中,手段是測量儀器,對象是變量。測得值的偏差由被測量引起。偏差范圍是被測量的特性。統計測量的條件是測量儀器誤差遠小于被測量的變化。 - 重量測量,一般是基礎測量。測量誤差由衡器引入。 頻率測量,一般是統計測量。頻率計通常較準,測得值的變化,體現被測頻率本身的變化。但也不盡然。有時頻率源的指標比頻率計高。一個頻率測量者,一定要知道,觀察到的測得值的變化,是頻率計引起的,還是被測頻率源引起的。分不清測得值是哪方引起的,就是一筆混沌帳。在頻率的測量計量中,對象與手段的問題,表現的十分明顯,錯誤或不當之處易于發現,也易于改正(測頻儀器與標準的水平高,檔次多),一般并不出錯。 - (二)關于GUM的測溫例子 測量溫度,一般是求得溫度源的溫度量值。有時要求得溫度隨時間的變化(溫度的穩定性)或溫度的空間分布(溫度的均勻性)。這時,對象是溫度源,手段是溫度計,要求溫度計的誤差要遠小于被測溫度的變化量。由于溫度的易變性,溫度測量一般是統計測量。 - 檢定溫度計(計量),必備高穩溫箱與標準溫度計構成的標準溫度源,標準溫度源的性能要比溫度計的指標高三倍以上,測得值的偏差或變化是溫度計的。這時,溫度計是被認識的對象,而標準溫度源則是手段。 在誤差理論指導下,這是人們的共識,是計量人員的常識。 - GUM 的測溫的例子,測量目的不清,對象與手段不清,計算西格瑪,計算平均值的西格瑪,是被測溫度自身的變化,還是溫度計的誤差,說不清楚,一筆混沌帳。 - 炮制不確定度論的國際規范GUM,竟不區分對象和手段,舉出評定溫度測量的那樣的例子,真令人驚詫?;蛘f,評溫度測量的例子,既不是評恒溫箱的,也不是評溫度計的,評的是該溫度測量的可信性。這是盲從于不確定度論的不著邊的說法。評出的指標,連其歸屬都說不清,哪還談得上什么可信性?那種評定,是無用的評定,錯誤的評定。手段和對象分不清,這種測量,是不該做的。 - (三)關于不確定度的A類評定 不確定度的A類評定,在整個不確定度論中,占有重要地位。B類評定是收集利用可用信息,只有A類評定是實際測量。 - A類評定,孕育著嚴重的對象與手段不分的錯誤。看看那些不確定度評定的樣板吧。建標評定中的A類評定,包括被檢儀器的性能。這是典型的對象與手段混淆。 -
葉德培先生在關于測量不確定度的講課(優酷網)中,指出:評定檢測能力卻包含被檢對象的性能,那樣,萬分之一水平的標準,去檢驗百分之一水平的儀器,檢測水平就只能有百分之一了。這是不對的。葉先生的計數式頻率計的樣板評定,就不搞A類評定。史文《一評樣板評定》曾高度評價葉先生這一總體構思。在講課中,葉先生又明確指出了A類評定的混淆對象與手段的弊病。 - 不確定度論,弊病不是一兩點,而是許多;不是枝節問題,而是根本問題。不確定度論的破綻是沒法修補的。它否認真值可知,出發點錯了;否定誤差,方向錯了。于是便一錯再錯,乃至根本錯,全盤錯。老史自認為有義務表明自己的觀點,但不會也不可能把自己的觀點強加于人。每個嚴肅的計量工作者,對不確定度論,都該作出自己的判斷,對學術負責,對歷史負責,也對自己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