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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取消進口化妝品加貼檢驗檢疫標志的公告
根據(jù)《進出口化妝品檢驗檢疫監(jiān)督管理辦法》(國家質檢總局令第143號)的規(guī)定,自2012年2月1日起,經(jīng)檢驗合格的進口化妝品不再加貼檢驗檢疫標志。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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