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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計量發展規劃子規劃之四:工業和能源計量發展規劃
一、發展目標
“十二五”工業和能源計量發展目標總的要求是:緊緊圍繞國家能源發展戰略、國家節能減排、循環經濟發展規劃,滿足國家能源監控的計量需求,工業企業的計量需求,以提高工業和能源計量工作有效性為抓手,全面提升工業和能源計量監管、計量檢測技術服務能力和水平,促進工業企業實現節能減排目標,為國家節能減排提供計量技術保障。
具體目標:完善工業和能源計量行政法規和技術規范體系,構建工業和能源計量技術保障體系,健全工業和能源計量監管體系。
二、重點內容
(一)完善工業和能源計量法律法規體系
1. 以《計量法》、《節約能源法》、《能源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核心,鼓勵地方制定地方能源計量規章制度,構建完善的工業和能源計量行政法規體系。利用修訂《計量法》有利契機,將工業和能源計量管理的相關要求法制化、制度化,為依法行政和實施計量監督提供法律依據。
2. 制(修)訂工業和能源計量技術規范。制定一批用能產品能源效率計量檢測技術規范,制定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審查技術規范,構建完善的工業和能源計量技術規范體系。
(二)構建工業和能源計量技術保障體系
1. 推動國家城市能源計量中心建設,建成25家國家城市能源計量中心。對煤、石油、水、電、氣等主要能源構建能源計量在線監測技術模型,初步建立能源計量數據監測管理體系。發揮能源計量中心作用,對重點用能單位的能源計量數據進行科學采集、綜合分析和有效應用,建立能源計量檢測網絡及能源計量數據庫,為政府節能減排和實施節能管理提供準確的數據依據。
2. 積極開展工業和能源計量檢測技術研究,以科研帶動工業和能源計量技術及管理水平提升。結合用能單位能源計量需要,加大能源計量檢測技術研究,特別是實時監測、在線檢定校準、能源計量數據準確采集等方面的實用型、新型計量技術的研究,及時將科學成果應用到實際生產過程中,將其轉化為現實生產力。也可采取與用能單位共同開發等模式,利用用能單位的現場條件及現場經驗,共同研究能源計量技術和節能技術,直接服務于特定的用能單位需要。
3. 加強計量技術機構能力建設。建立高標準的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和測試手段,如:大口徑水表、天然氣流量、互感器、在線電能表等,滿足能源計量檢測服務工作需要。加強為傳感網、物聯網等新興產業相關的計量技術能力建設,提高計量技術機構服務于工業企業和能源計量發展、服務于新興產業進步的整體能力和水平。
4. 加強計量技術機構技術人員素質建設。提高計量技術機構檢測專業技術人員的服務能力,培養一批懂得企業生產和節能減排技術要求的計量技術人員。
5. 加大節能產品能效評價實驗室建設。結合當地產業特點以及節能產品能效評價的需要,加強節能產品能效評價實驗室建設,為開展節能產品能效評價、節能產品監督檢查等做好計量技術服務。
6. 提高為國家重大工程建設提供技術服務的能力。加快推進天然氣高壓大流量計量站的建設,繼續做好國家重點天然氣工程高壓大流量計量系統的首檢,確保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如期完成,保證天然氣計量交接準確可靠;組織研究儲油計量技術,保障油庫驗收的計量數據準確可靠,并與國際油品計量交接方式相一致。參與國家西氣東輸、南水北調等重大工程建設,參與國家環境保護、水土保護、低碳經濟、氣溫變化研究等重點領域的檢測工作,為其提供計量測試服務。
(三)健全工業和能源計量監管體系
1. 健全企業測量管理體系分類監管制度。根據企業計量管理基礎和規模的不同,采取分類指導的原則,幫助企業通過不同級別的測量管理體系認證。向推行現代企業制度、企業計量基礎水平高的大、中型企業頒發測量管理體系AAA認證證書。
2. 健全重點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制度。實現國家確定的重點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100%達到國家強制標準要求,加強對年綜合能耗5000噸標煤以上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管理要求,即重點用能單位進出用能單位的能源計量器具配備率達到100%,重點用能單位所屬的進出主要次級用能單位的能源計量器具配備率達到100%,重點用能單位所屬的高耗能設備(鍋爐)的能源計量器具配備率達到100%。
3. 健全能源計量器具和能源計量過程的雙軌監管制度。探索新的管理模式,改變強調計量器具配備、計量器具檢定的單一管理方式,研究加強能源計量數據應用能力。鼓勵有條件的省,依托國家城市能源計量中心,研究如何指導企業充分發揮能源計量數據在生產經營、成本核算、能源平衡和能源利用狀況統計分析等各項工作中的作用。在加強對能源計量器具監管的同時,加強對產品質量檢驗、物料核算、能源計量、安全和環境監測以及生產監控等計量過程的有效監管,保證測量過程和結果的準確可靠。
4. 健全對能源計量數據的監管制度。將能源計量器具出具的數據作為企業能源消耗管理的基礎數據,將能源計量數據管理制度作為計量管理制度的基本內容。加強能源計量數據的采集、使用和傳輸管理,強化計量數據的監督力度,進一步理順和加強消耗能源的數據分析和應用工作。通過耗能數據的量化管理,使耗能與節能的數據更加真實、可靠。重點用能單位應建立能源計量數據中心(數據采集系統),利用計算機技術實現能源計量數據的網絡化管理,并按生產周期及時更新能源計量數據。
5. 健全工業和能源計量崗位和計量人員管理制度。鼓勵和引導重點用能單位設立能源計量管理和技術崗位,并根據企業規模確定崗位人數配備要求。開展重點用能單位能源計量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培訓,提升重點用能單位能源計量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的能力水平。
6. 健全商品過度包裝計量監督管理制度。進一步加強治理商品過度包裝工作,全面啟動并強化食品和化妝品包裝計量監督檢查工作,每年針對5種左右食品和化妝品開展商品包裝計量監督檢查。
7. 開展用能產品能源效率的計量監督管理。建立和完善用能產品能源消耗量的計量標準,建立用能產品能源消耗量的量傳和溯源體系。制定用能產品能源效率檢測計量技術規范,提升各級計量技術機構的能源效率計量檢測技術能力。開展用能產品能源效率計量監督檢查,為能源效率標識制度的實施提供技術保障。
8. 推進能源計量器具的智能化進程。鼓勵企業以智能化計量器具為基礎,建設能源計量管理信息系統。引導智能化、信息化的能源計量管理分析系統在社會各界廣泛應用,推進能源計量工作信息化建設。
三、主要措施
(一)加快創新
科技創新和管理創新是實現節能降耗目標的主要措施,創新工業與能源計量工作機制是實現“十二五”國家工業和能源計量發展規劃的主要保障。“十二五”期間,要廣泛調研,深入分析,創設滿足地方經濟發展需求,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有效服務國家節能減排發展要求的工業和能源計量監管制度。
(二)加大投入
積極爭取各級政府財政支持,多渠道籌集資金,廣泛開展工業和能源計量技術研發,解決能源計量監管和服務低碳經濟的熱點、難點問題,建立穩定的經費投入機制。
(三)加強落實
總局統一部署和地方專項落實相結合,鼓勵地方結合地方經濟發展特色,建立滿足地方政府需求的長效監管機制。開展專項工業與能源計量監督檢查,推動各項工業和能源計量監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