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一步,快速開始
舉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型式批準部分)
為進一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我局組織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型式批準部分)”,現予以公布,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型式批準部分)”的項目要辦理計量器具許可證、型式批準和進口計量器具檢定。 實施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目錄按現有規定執行。專用計量器具目錄由國務院有關部門計量機構擬定,報我局審核后另行公布。醫用超聲源、醫用激光源、醫用輻射源的管理按“關于明確醫用超聲、激光和輻射源監督管理范圍的通知”(技監局量發[1998]49號)執行。 自即日起,未列入本目錄的計量器具,不再辦理計量器具許可證、型式批準和進口計量器具檢定。
二〇〇五年九月十三日
本版積分規則 發表回復 回帖后跳轉到最后一頁
小黑屋|Archiver|計量論壇 ( 閩ICP備06005787號-1—304所 ) 電話:0592-5613810 QQ:473647 微信:gfjlbbs閩公網安備 35020602000072號
GMT+8, 2025-12-7 11:10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