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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解除瑞典新城疫、禽流感禁令的公告
鑒于瑞典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報告已消滅新城疫和禽流感疫情,根據我國對瑞典新城疫和禽流感疫情狀況的風險分析結果,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解除農業部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1年聯合公告第46號對瑞典新城疫疫情的禁令;解除農業部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5年聯合公告第564號和商務部、農業部、海關總署、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5年公告第78號對瑞典禽流感疫情的禁令。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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