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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全國質檢系統人事處長學習貫徹四項監督制度研討會在內蒙古自治區召開。國家質檢總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支樹平出席會議并做重要講話,國家質檢總局黨組成員、人事司司長張沁榮主持會議,并傳達了全國人才工作會議精神。 今年3月,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中央組織部同步出臺了《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地方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評議辦法(試行)》、《市縣黨委書記履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離任檢查辦法(試行)》。這四項監督制度的出臺是匡正選人用人風氣、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舉措,是加強干部監督工作的創新之舉。 支樹平結合系統實際,就質檢系統貫徹落實四項監督制度,做好干部監督工作,談了三點意見:一是干部監督工作應當高度重視。質檢部門是履行綜合管理和行政執法職能的重要政府部門,承擔著把國門、把廠門,保國安民的重要職責,選好人、用好人、管好人非常重要,干部監督的任務非常繁重。大家要從關系質檢社會形象和事業興衰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干部監督工作的特殊重要意義。二是質檢系統干部監督工作的經驗值得認真總結。總局黨組一貫重視干部監督工作,特別是近年來在總局黨組的領導下,質檢系統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精神和總局黨組的工作部署,加大干部監督工作力度,積極探索干部監督機制,在完善制度、健全干部監督工作機制,擴大民主、進一步提高群眾公認度,開展巡視、加強干部任用監督檢查,嚴格管理、加強對領導干部的日常監督等四個方面積累了一些經驗,取得了明顯成效。三是四項監督制度在質檢系統必須貫徹落實。四項監督制度,有利于健全干部選拔任用監督機制,有利于解決干部監督的難點問題,也有利于干部的健康成長。全系統要“明確責任、完善制度、嚴格執行、監督檢查、協作配合”,不折不扣地認真落實四項監督制度,進一步做好干部監督工作。 “選人防誤無盡頭,監督正未有窮期”,支樹平希望廣大人事干部要敢于開展監督、敢于接受監督,認真貫徹落實好四項監督制度,進一步營造風清氣正的選人用人環境,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進一步增強質檢干部隊伍的凝聚力、戰斗力,為質檢事業的健康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來自全國各直屬檢驗檢疫局,各省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國家認監委、國家標準委、總局直屬掛靠單位的人事部門負責人參加了會議。這是近年來,全國質檢系統地方兩局人事部門同志首次聚到一起,是國家質檢總局“大質檢文化”建設的重要體現。 |